【看中國2018年12月30日訊】遼寧省一名前官員任內利用賣畫的手法行貪污之實,將價值人民幣一萬多元的4幅畫以300萬元賣給房地產商,但仍被識破。他要被關10年,這4幅畫上繳國庫。
陸媒報導,這名鄭姓前官員曾任遼寧省本溪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10月經法院一審判決收受賄賂人民幣879萬元和一萬美元,其中包括以賣畫名義收受房地商的300萬元。
法院判決表示,經過鑑定,鄭姓前官員賣給房地產商的4幅畫其中兩幅為真品,兩幅為仿品,4幅畫實際僅值人民幣1萬1780元。
一審判決後,鄭姓前官員不服並上訴,理由之一是房地產商給他的300萬元是以市場價購買4幅畫,並非行賄。
不過,二審法院本溪市中級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名前官員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受賄所得505萬元和一萬美元被追繳。收賄的4幅中國國畫作品也被沒收。
據報導,官員的這些畫作分別名為「雙雞踏春」、「上高雲抱石,飛泉挂碧峰」、「遙思」和「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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