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9年3月28日訊】在3月25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表示,目前房地產稅法在研究起草階段,還沒有形成共識,仍有很多問題還在研究,並且意見分歧不小。分歧集中在哪些問題呢?
一年一度的博鰲亞洲論壇正在海南舉行。3月27日,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在論壇上表示,房地產稅在免稅部分的安排上存在分歧,如果對第一套房免征房地產稅,可能會激發普遍的「離婚潮」。
賈康:不同意見一直存在,但是內部討論的細節只能是拐著彎地知道一些,「我過去接觸到的意見分歧包括免稅部分的安排。當時印象裡比較主流的主張是按照人均多少平米(來做免稅處理)」。因為現在中國已經建立了不動產登記制度,有信息支持的全套能力,具體包括城鎮區域的房主們的家庭成員信息,有多少套住房,只要輸入你的身份證號,這些信息就一目瞭然,所以主流觀點是按照人均多少平米做扣除以後再徵稅。
但是網上有不同的意見,當時社科院提出一個假想方案,按人均40平米計算免征額,兩個父母帶一個未成年子女,三口人住120平米的房子,只要不超過這個標準就不用交稅。但是,網上有不同聲音,萬一家中有成員不幸身亡,還按照人均40平米來徵收房地產稅就太不合適了。
在我看來,政府管理部門如果依法徵稅,確實得根據家庭情況變化徵人家的稅,不能在人家傷口上撒鹽,要考慮社會成員的感受,不能光講法上可執行,一個和諧社會要爭取處理好這種事情。
我認為,免征房地產稅的條件可以考慮更寬鬆一點,第一套房不征,行不行?數據支持非常簡單。有人說第一套房大到400平米,小到40平米,那怎麼辦?我說那就大家討論,大家願不願意接受這樣一個條件,你不可能在這方面再特別的細化了。另外一個觀點我覺得就更有道理,如果對第一套房扣除房地產稅,會激發普遍的離婚潮,夫妻兩人假離婚就變成兩套房,各自免除了,這種情況咱們確實已經領教過了,之前一些房地產的政策發生變動,很多人為了搭政策的末班車,出現了排隊離婚的場景。
免征房地產稅的條件是不是能再放寬一點,這是大家可以討論的,比如單親家庭免征第一套房,雙親家庭免征前兩套房。還比如潘石屹所說的,從家庭的第三套房開始,這個建議我認為比較寬鬆,確實是可接受度比較高的一個設想。到底該怎麼辦?還需要在立法過程中間再去討論,爭取形成一個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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