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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捕:香港警方確認三項調查罪名(圖)

 2019-08-30 09: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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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6月17日出獄後馬上投入「反送中」運動。
黃之鋒6月17日出獄後馬上投入「反送中」運動。(圖片來源: 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8月30日訊】作為2014年雨傘運動核心人物之一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週五(8月30日)被香港警方綁架,遭到三項罪名控罪。眾志隨後亦證實另一成員周庭今晨在家被捕。

香港眾志週五表示,黃之鋒在當日早上約7時30分前往港鐵海怡半島站,途中在眾目睽睽下突然從街道被推上私家車帶走;周庭於今晨在家中被捕。兩人現被押往灣仔警署總部,該組織聘請了律師,並將持續關注該事件。

眾志方面表示:「我們對警方於831前夕透過大規模搜捕示威者,營造寒蟬效應、白色恐怖感到非常憤怒。是次拘捕亦顯然屬政治操作,以煽惑、組織等較嚴苛的罪名拘捕被中共點名的『運動領袖』,以配合中共輿論,將反送中運動描繪為有『幕後黑手』推動,藉此漠視市民提出的五大訴求。」

香港警方隨後回應稱,今日(8月30日)上午展開行動,在香港仔拘捕一名22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黃之鋒(Joshua Wong Chi-fung;1996年生)是香港知名社會運動人士,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他曾任2014年傘運學民思潮召集人,支持香港「真普選」。2018年1月17日,黃與同案另外19人因2014年雨傘運動而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3個月。後因2017年公民廣場事件,遭判監禁6個月,2019年5月16日上訴獲減刑至2個月,但須即時入獄服刑。至2019年6月17日出獄。出獄後即投入「反送中」運動。但8月30日黃之峰再度被拘留,這意味著他僅僅獲得了2個多月自由。

臺媒中央社報導說,在剛過去的週日(8月25日),荃灣爆發反修例暴力衝突,當時黃之鋒也在場。黃之鋒原本預計9月受邀訪問臺灣,此行將拜會民進黨。

香港民眾原定於8.31再度發起大規模遊行,目標直指中聯辦。但民陣召集人岑子傑29日表示,已收到警方8.31遊行和集會反對通知書,他批評警方做法變本加厲。

而民陣召集人岑子傑也於當天(29日)中午12時50分左右在佐敦德興街的餐廳內遭兩名手持刀棍的蒙面男子襲擊,身邊友人上前擋住,友人手臂中三棍受傷送醫。案件已報警,警方以襲擊導致身體傷害正在調查中。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在商臺節目表示,警方今次想製造白色恐怖氣氛,令人不願再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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