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9年12月8日訊】11月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放寬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限制至51%,並為2020年適時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預留制度空間。
據《路透社》報導,銀保監會網站刊登的細則顯示,將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落實「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和「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
報導稱,中國國務院10月15日發布關於修改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作為配套規定的《實施細則》因此進行相應修改。
細則在規範外資保險公司股權管理上,要求外資保險公司至少有1家經營正常的保險公司作為主要股東。細則規定主要股東應當承諾自取得股權之日起五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外資保險公司主要股東擬減持股權或退出中國市場的,應履行股東義務,保證公司的償付能力符合監管要求。
《路透社》報導說,細則進一步統一了中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規則。
在分支機構管理方面,外資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和管理方面與中資保險公司均適用《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市場准入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確保在統一規則下開展合作及競爭。
另外,在中國申請人的資格管理方面,明確設立合資保險公司的中國申請人的條件和管理統一適用《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確保相關監管規定的協調統一。
銀保監會表示,接下來將按照修訂後的實施細則,推進相關審批工作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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