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2020年2月7日經搶救無效去世(圖片來源: ST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5月24日訊】北京兩會期間,中國人大除了要討論「港版國安法」外,還要制定《生物安全法》草案。根據近期公佈的草案內容得知,在中國大陸「吹哨」行為會被禁止。那麼,為了避免類似李文亮悲劇再現,中國到底需不需要制定該草案?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5月22日在北京舉行。前一天晚間,中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就大會議程及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期間《澎湃新聞》記者詢問關於《生物安全法》草案。張業遂表示,人大常委會已制定了專項計畫,成立了工作專班,重點就是希望在年內審議通過《生物安全法》草案。
外界留意到,人大開幕當天,大會為武漢肺炎疫情殉職及病逝民眾默哀1分鐘,其中也包括從中國官方媒體聲討的「造謠者」,後變成「烈士」並追授「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的武漢眼科醫生李文亮。但公佈的《生物安全法》草案中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佈虛假的生物安全信息。」
中國官方的這一規定引發外界討論,擔心這條規定一旦成法,會成為當局打壓吹哨人的利器。
那麼,中國大陸到底需不需要製定《吹哨人保護法》?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醫學院副教授張洪濤對自由亞洲電台表達了他的觀點。
他說,「怎麼樣保護透露信息的人,不要受到迫害或行政上的處分,是要有一個系統。從另一方面來說,中國其實是有這樣的系統,提出後要層層上報,但這個系統不通暢。」
吹哨人,就指中國所說的舉報人或揭露黑幕者。這種行為可以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比如違反企業或組織內部規定、違法、可能對公共安全及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是欺詐與腐敗。而吹哨人可以選擇將有關這些行為的信息對內或對外公佈。如果是對內公佈,該吹哨人可以選擇將信息披露給該組織內部的其他人以引起注意並解決問題。如果是對外公佈,吹哨人可以選擇將有關資料交予第三方組織,比如聯繫媒體公之於眾,或者向政府部門或有關機構反映問題等。
吹哨人通常會面對被吹哨者的法律訴訟、刑事指控、誣衊以及停職等報復性處罰。但吹哨人往往能起到不少正面作用,制止問題發生,對不遵紀守法的企業也有很大威懾力。
去年9月,新華社曾報導,中國國務院一份《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建立「吹哨人」制度。當時報導還指出,這是國務院層級首次對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
武漢肺炎爆發後,新華社今年2月採訪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莫於川談中國建立吹哨人制度的文章,還刊登在中國人大法學院的官網上。
莫於川當時批評,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的法治思維與能力欠缺、依法應急能力弱,導致怎麼做怎麼犯錯。
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已定居於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滕彪則直言,中國大陸不缺法律,缺的是落實法治,整個政治體制是拿法律當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也有公民監督權,可以監督國家機關的規定。關鍵在實際執行的時候,中國的政治體制權力結構,決定了不可能去落實公民言論自由的條款。如果能落實憲法保障的公民言論自由,有沒有專門的《吹哨人保護法》,影響不大。」滕彪說,中國落實法治「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關鍵在於政治制度。
醫學科研人員張洪濤也提醒說,立法必須是優化完善的過程,而非限制科學研究發展,除了法律界的觀點,還要能傾聽科研人員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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