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立法院臨時會院會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案,歷經二讀表決,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7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法界多年來為人民參與刑事審判這一項司法改革而爭論不休,外界也相當關心最終結果。20日下午,立法院臨時會院會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案;經過二讀表決,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詳新聞:參審、陪審吵什麼?臺「國民法官制」引議)。雖說是下午開始就進行逐條表決,但因保留條文近百條,又有4個黨團的版本,導致全案最遲將於22日完成三讀;此外,針對本日的審查時程,院會稍早也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延長開會之臨時提議,當日將挑燈夜戰至晚上12點。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 立院二讀定名為國民法官法
中央社報導,近年來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是司法改革重要項目之一,但究竟要採取什麼制度,法界多年來仍爭論不休。
總統蔡英文曾在520就職演說時表示,「在未來4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讓人民能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除成為改革的催化劑,亦讓司法體系跟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
行政院、司法院與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提出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合計有113條條文),至於在野黨團也分別提出了草案版本。歷經3次的朝野協商,保留約有100條條文,立法院臨時會院當日下午2時30分處理。
在廣泛討論階段時,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率先發言說,根據民間團體做的民調顯示,有高達5成的民眾認為,不應該在臨時會上處理這麼重大的法案,且根據司法院版本規定的適用案件範圍,一年僅能夠適用500、600件案子,相較台灣每一年的刑案數量是20萬件,這根本是不想要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香伶表示,由民眾黨團所提出陪審參審一併試行的版本,過去民進黨的行動綱領就提到要推動陪審制,也有不少民進黨立委也推動陪審制,但曾幾何時,執政黨現在推動的卻是參審制。這些制度沒有哪些最優,為什麼不考慮兩制併行,試行6年後再評估哪種制度比較適合台灣,這樣較客觀。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表示,過去民進黨團的行動綱領及17名民進黨立委都說要推動陪審制,結果今日面臨司法重大改革時,民進黨及司法院密室協商,推出了參審制,讓職業法官持續主導審判過程,這根本就是假改革;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原來是改良式參審,歷經與公民團體討論等情況下,最後所推出參審陪審兩制併行版本,這才能夠展現改革的誠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這項重大司改議題絕對沒有藍綠,也不是藍綠鬥爭標的物,一定要去政治化,負責任的面對,不是人云亦云;另外,美國的陪審制,不只是沒有判決理由書,同時也不能上訴,而美國是不成文法國家,與台灣不同,相關制度上也不一樣。
柯建銘說道,如果馬上將陪審制移植到台灣來,這除了訴訟制度變革外,包括了現行的刑事訴訟法都要重新修、法治教育得重來;希望大家今天在院會的發言一定要很小心,所講出的話有沒有辦法在台灣落實,民進黨以負責態度推出國民法官法,至於在野黨主張的參陪審兩制並行,是全球首創的拼裝車,絕不可行。
進入逐條討論階段期間,針對法案名稱部分,由民進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為「國民法官法」,而國民黨團為「公民審判法」、民眾黨團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時代力量黨團則為「刑事陪審法」。
因為朝野黨團、立委意見不一,各有立場;歷經表決後,通過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內容,該法案名稱定名為「國民法官法」。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了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是與憲法、其它法律相牴觸者職之外,只得為文字之修正。
法界多年來為人民參與刑事審判這一項司法改革而爭論不休。圖為民眾黨張其祿(左2)、時力邱顯智(右2)、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中)等人20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民調,並呼籲民進黨不要強行表決通過支持度最低的參審制,停止草率立法。(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民法官法」逐條表決 立院昨夜戰至晚上12點
自由時報報導,針對外界關心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立法院長游錫堃先前已3度召集朝野協商,前2次總共耗時18小時,由於各黨團各自堅持其版本,且又有參審、陪審用語上的差別,因此大約保留了近百條文;昨天上午的第3次協商,則是決議於下午開始進行表決。
歷經二讀表決,院會通過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改成「國民法官法」,由職業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合審合判」。至於在第3條條文表決後,分別由民進黨團、時力黨團提議延長本日開會時間至晚間12點、7點。
經過表決,時力黨團的提案為贊成6人、反對54人、棄權11人,沒有通過;至於民進黨團的提案為贊成54人、反對18人、棄權0人,順利通過。
因此在經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本案依照民進黨團提議通過,本日的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晚間12時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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