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財政部官員向川普總統建議,已在美國上市而又未能達到美國法律審計要求的中國企業,須在2022年1月前全部摘牌。圖為紐約證券交易所(圖片來源:Jeenah Moo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8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文可伊編譯/綜合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財政部官員週四(8月6日)表示,他們向川普(特朗普)總統建議,已在美國上市而又未能達到美國法律審計要求的中國企業,須在2022年1月前全部摘牌。
路透社報導,川普總統任命財政部長姆努欽(Steve Mnuchin)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主席傑伊.克萊頓(Jay Clayton)等專家在內組成的顧問小組。該小組起草了一份報告,建議川普政府如何保護美國投資者的權益。
國會越來越關注在美國上市、不遵守審計要求的中國企業。據統計,截止2019年2月,在美國上市的中資企業共有156家,總市值高達1.2萬億美元。若這些企業的經營治理情況存在風險,則直接威脅美國的投資者的利益。
十多年來,美國商界、投資者和監管機構都存在一種擔憂,就是中國企業的所有權和財務缺乏透明度,與美國企業的標準不一致。一些中資企業把公司財務審計報告歸類為國家機密,禁止審計人員對文檔進行跨境轉移。
SEC下屬的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表示,目前仍無法獲取關鍵記錄。
2015年,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德勤、畢馬威、普華永道和安永的中國子公司,都被美國處罰了50萬美元。處罰的原因是,它們拒絕提供有關中國企業的文件,但這違反美國的法律。
顧問小組將建議川普總統,要求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必須在2022年1月前,符合美國的審計要求,允許監管機構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取得它們的審計報告。
這些公司還可以提供「共同審計」,亦即由美國審計機構在中國的分公司對中國公司進行審計程序。
未來希望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則需要遵守這一規定,才能獲准在美國上市。
一名國務院官員向路透社表示,美方正考慮廢除2013年與中國審計機構簽署的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
財政部官員對記者說,他們希望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必須和其它公司一樣,遵守同樣的準則。
美國聯邦參議院於5月通過名為「外國公司控股責任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的法案,中國企業若不遵守美國對上市企業的監管和審計標準,可阻止其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籌集資金。
這項法案要求美國上市的企業須披露自己是否受外國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權。
法案也要求,在美國上市的外國企業,若連續3年未能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的審計,依據該法案,其將被禁止在美國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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