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交媒體平臺。(圖片來源:flickr /Blogtrepreneur/CC BY 2.0)
【看中國2021年3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成容編譯)美國各州正在率先對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大科技平臺進行監管,推進有關審查、數據隱私、演算法和廣告的規則。
據美國《華盛頓觀察家報》(Washington Examiner)3月8日報導,社交媒體審查和內容審核,一直是全美民主黨和共和黨之間,矛盾特別激烈的領域。國會議員就其內容審核的規則和演算法中潛在的偏見,向包括谷歌、Facebook和Twitter在內的社交媒體公司高管提出了質疑。
國會正在辯論多項法案,以加強數據隱私,並對《通信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進行全面修訂,該條款保護社交媒體公司對其用戶發布的內容免於承擔責任。
隨著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猶他州和北達科他州(North Dakota)等州,推動制定法律以減少審查制度,加州和弗吉尼亞州等州,實施法律以保護消費者數據隱私,為這兩個問題制定國家標準,而不是拼湊州法規的壓力越來越大。
德州
德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和共和黨州參議員,3月5日宣布了一項法案,將「幫助禁止社交媒體公司,根據德克薩斯人表達的觀點對其進行審查」。
根據德克薩斯州立法機構的說法,根據參議院第12號法案,如果一個社交媒體平臺,因其政治或宗教觀點而暫停或封鎖其賬戶時,該賬戶將被允許重新上網。
阿博特表示,該法案將「防止社交媒體平臺取消保守派的言論」,這是在前總統川普(特朗普)被禁止進入大多數主要社交媒體平臺後,許多保守派提出的抱怨。
阿博特4日晚上在推特上寫道:「太多的社交媒體網站壓制了保守派的言論和想法,踐踏言論自由。這是非美國式的,也是非德克薩斯式的,而且很快就會成為非法的行為。」
佛羅里達州
佛羅里達州州長德桑蒂斯(Ron DeSantis)和佛羅里達州的共和黨立法機構,在2月份提出了被稱為保護在線言論免受大科技過度擴張的立法。
這項被稱為「技術透明法」(Transparency in Technology Act)的立法,包括保護平臺規則和服務條款不公平的變化,要求社交平臺告訴用戶,為什麼他們的賬戶被暫停或禁止,並代表候選人,要求披露演算法偏見。
該法案將允許用戶有機會選擇棄用演算法,並使新聞機構和合格的政治候選人,能夠在不受演算法左右的情況下平等地接觸用戶。
如果通過,該立法將對那些違反法律,禁止政治候選人或偏袒某位候選人而不是另一位候選人的科技平臺,進行嚴厲的懲罰和罰款。
德桑蒂斯表示:「根據我們的提案,如果一家科技公司在選舉期間,去掉了佛羅里達州民選職位候選人的社交平臺,該公司將面臨每天10萬美元的罰款,直到恢復候選人對平臺的訪問。」
佛羅里達州共和黨人,2月還提出了另一項法案,讓居民可以選擇不允許網路平臺的數據收集,並將迫使大科技公司披露他們收集、存儲和出售了何種用戶數據。
該法案還將使佛羅里達人,能夠要求平臺刪除他們的數據或修正不正確的數據。
這項立法與2018年加州通過的數據隱私法類似,而加州通過的法律只適用於全球年收入至少2500萬美元的企業。
弗吉尼亞州
弗吉尼亞州在2月底通過了《消費者數據保護法》(Consumer Data Protection Act),這是繼2018年加州同類法律《加州消費者隱私法》之後,美國第二部全面的州數據隱私法。
該法將只適用於控制或處理至少10萬名本地用戶的數據,或處理至少2.5萬名弗吉尼亞人的數據,並通過銷售個人數據獲得超過50%的總收入的公司。該法律將對非營利團體、高等教育機構和受健康保險法管轄的組織有幾個廣泛的豁免。
該法案還將給予在線用戶選擇不收集其個人數據用於定向廣告的能力,並要求收集和處理其數據時必須獲得同意。
該法案與加州數據隱私法案的一個關鍵區別是,弗吉尼亞州的法案不包括私人訴訟權的規定,這意味著個人消費者不能根據該法案起訴大科技公司。法律的執行將主要由州檢察長負責。
猶他州
猶他州共和黨控制的州議會引人注目地接近通過一項法案,該法案將迫使社交媒體公司,在如何審核其平台上的內容方面更加透明。
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表示,該法案將使居民更容易、更公平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然而,該立法的批評者表示,該法案違憲,違反了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並可能導致一些繁瑣的訴訟。
該法案要求社交平臺,每年提供關於其內容審核做法的明確的路線規則,如果居民的賬戶訪問受到限制,就會發出通知,允許用戶對刪除內容的決定提出上訴,並有一個獨立的審查來檢查內容審核的做法。
該法案概述,猶他州總檢察長,將審查向猶他州消費者保護司提交的社交媒體投訴,然後總檢察長將可以選擇根據法律的語言條款,對社交媒體公司採取行動。
該法案已經通過了猶他州參眾兩院,現在正被送往州長處進行最終批准。
北達科他州
北達科他州的共和黨立法者,在1月份提出了一項立法,如果Facebook和Twitter等大科技公司,在其平台上對人們進行審查,將追究其責任。
該法案名為「允許對社交媒體網站審查言論進行民事訴訟的法案」,是該州規避第230條的嘗試。
該法案將只適用於活躍用戶超過2000萬,且存在至少一年的社交媒體平臺。這些平臺將「對言論受到限制、審查或壓制的人,以及任何按理說本會收到有關文字、言論或出版物的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審查用戶的懲罰,將包括恢復被屏蔽的內容和最高5萬美元的法定賠償。
北達科他州法案的主要發起人是共和黨議員卡丁(Tom Kading),他是在1月份一些主要社交媒體平臺禁止川普之後提出該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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