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岳閒話】人物對比
【看中國2021年5月2日訊】今天稍有閑暇,想起了昨天看的一則新聞,內蒙古華電集團總經理、黨組書記前太原市委書記雲公民受賄4.6億,在長春中院受審,但因一時想不起名字,本人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哪知一搜不打緊,吃了一驚,內蒙古最大的貪官不是他,而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水務局長李建平涉案30個億,如是我本想談談雲公民的,只好改成李建平了。
首先我們看看30個億是個什麼概念,以中國西北地區為例,一個壯勞力平均最高值為年收入9000元,這個數字是以一個壯勞力的極限勞動力耕種10畝地所產生的最高收入,所以叫「最高平均值」。那麼按一個人一生工作40年計算,9000元×40年=36萬元,李建平涉案金額30個億就是1萬個農民一輩子的收入,30個億以中國15億人計算,每個中國人被他貪污了2塊錢。
以武漢市的平均房價計算,每套房子平均100萬,相當於武漢市的3000套房子,以黃金每公斤26.3萬元計算,等於1萬1千4佰公斤黃金,用噸位計算就是11.4噸黃金,以一張百元大鈔15.6厘米的長度計算,將一張張排隊全長4500公里加,相當於從北京到廣州一個來回還擺不完,相當於地球的赤道周長40076公里至少十分之一,這就是30億人民幣的概念,而貪官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局長李建平的官職僅僅只是一個副處級。
再複述一下,最近網上熱傳的陳行甲的故事,陳行甲清華大學碩士畢業生,2011年任湖北省巴東縣委書記,也就是一號首長,巴東縣地處湖北省的偏遠山區,人口50萬,陳行甲任職5年期間,與該縣的貪腐勢力進行了一場殊死搏鬥,因方方面面的壓力太大,曾患重度抑鬱症住院,但他不屈不撓,5年時間裏,將87名貪官及涉案商人送進了監獄,包括縣長劉冰、副縣長及九個部門的一把手,其中一個案件,工程總價300萬,承接工程送禮就花去了120萬元,另一個工程,工程中標價2100餘萬,最後政府結賬竟然花了8000餘萬元。
特別戲劇性的是,縣長劉冰被抓進監獄後,縣委書記陳行甲去監獄探望劉冰,就為了問一句話,「你為什麼那麼恨我?」而劉冰答非所問地說:你即不會做官,更不懂做官,而陳行甲竟然聽從了劉冰的勸告,5年縣委書記任滿,拒接了上級提拔,辭去了一切公職,現從事慈善公益事業。
貪官李建平的事跡,是為了說明貪腐的數額之巨大,清官陳行甲在一個小小的縣抓了87名貪官,說明貪污之普遍,二者相加說明貪污既數額巨大,且人數眾多,這就要命了。
所以說,目前中國最大的敵人,不是蘇修也不是美帝,更不是方方,也不是鐵凝,不是所有說了一點真話的人們,而是實實在在的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驚心動魄的貪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