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日宣布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指引,將納入國安審查,如影片中含有「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據香港媒體報導,香港政府今(11日)宣布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指引,將納入國安審查,內容名列,如影片中含有「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甚至「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電影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且新修訂的指引從即日起(今天)即刻生效。
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快要滿一年,港府今日對於電影審查再添新條例,據現行電影檢查制度,檢查員須按條例所載準則,對擬公開上映的影片根據暴力、恐怖、不雅用語、是否種族或性別歧視等因素對上映的影片進行審查並分級予,並可按條例決定影片是否適宜上映、要求刪剪和附加條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今表示,因《港區國安法》第三條要求各部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故在條例中修訂並加入「會否危害國家安全」等的審查因素。
報導指出,在新的指引中,要求檢查員要符留意影片是否有「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以其他方式損害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刻劃或表現」,以及客觀和合理地被視作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或活動的內容;甚至在考慮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時,「檢查員應顧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責,以及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
報導中強調「儘管發表自由等基本權利應受尊重,但同時受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法律訂定的規定所限制。」
指引中還特別提及要留意審查「紀錄片」,或聲稱報導重演和香港有密切關係的真實事件,要求檢查員要更審慎,因為本地觀眾可能有較「強烈的感受」,可能令觀眾相信和接受影片全部內容,強調檢查員要留意影片是否有偏頗、未經核實、虛假或誤導的敍述或評論,以及有多大可能令觀眾模仿。
消息一出,先前被熱議的「香港電影已死」話題也再起,據了解,去年反修例風波中,11月發生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理大圍城」,有導演將該起事件拍成紀錄片《理大圍城》,並奪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最佳電影,但該電影後來不獲放映。
由於該指引所提及的「上映影片」並未明列範圍,之後恐影響所有要在香港上映的各國、各種語言影片,都可能需要被「好好審查」,才能決定是否適合在香港上映。不少網友直言表示,政府是想全面禁制思想自由空間,「以後就只能看戰狼,流浪地球,上甘嶺等紅片了」、「真可笑電檢處自奄唔通D人喜歡要做太監」、「電影院準備倒閉了,因為沒有人會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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