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軍中共諜案連爆。(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3年1月7日讯】(看中國記者李佳琪綜合報導)臺灣共諜案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現行「陸海空軍刑法」對期約效忠敵人、配合敵人統戰作為等違反國家忠誠義務行為,並沒有處罰規定。因此提案修法「非戰時」叛國最重可關十年,「戰時」最重則為十二年,盼下會期盡速審查。
據中央社報導,臺灣海空軍4日爆出劉姓退役空軍上校涉嫌吸收現役海空軍軍官,至少有6名校級軍官遭策反刺探並交付軍中機密案,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3日指揮搜索帶回7人,劉男等4人遭聲押獲准,另3名少校以10萬元(新台幣下同)至20萬元交保候傳。
高雄地檢署5日也查出,前立委羅志明疑遭中共策反,拉攏曾任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的退役海軍少將夏復翔在臺發展組織,涉招待其他退休將領及親友赴中國旅遊,2人遭檢方聲請羈押,但高雄地方法院5日晚間裁定羅男20萬元、夏男15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6日依不服原審裁定提出抗告。
自由時報報導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6日受訪時批評,前立委羅志明及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共諜案,雄檢聲押但高雄地院裁定羅、夏交保,竟讓兩人避開媒體「走後門」,高雄地院對共諜如此體貼,「處理賣國比賣贓車還輕率」,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院應要加加油。
王定宇提案指出,近年中國對臺軍事威脅愈趨強硬、頻繁,間諜活動滲透更甚以往,若不嚴懲現役軍人違反國家忠誠義務、背叛國家的行為,實難達到防止敵人滲透、嚇阻軍人投敵之效。
陳怡伸律師對《大紀元時報》表示,檢察官常常好不容易查出一起共諜案,他們花了很長時間去跟監搜證,然後收網起訴共諜。而法院常常是需要到非常罪證確鑿的程度才會判刑。
他舉例有幾個共諜案例送到法院去,最後被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就判無罪,「這會讓檢察官蠻洩氣的,所以我們看法條的相關文字有調整的空間,法院審理也有討論的空間。」
陳怡伸指出,臺灣為防止類似共諜案再發生,2019年6月立法院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被中共吸納為間諜的刑責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可併科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但這個刑度是否還不夠高,不足以遏止類似共諜案再繼續發生,這有待大家商討。」
臺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研究所副研究員李哲全則表示,臺灣要遏止共諜案存在困難,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把對岸視為外國,所以涉及共諜案的這些為中共工作的人,無法以叛國的問題處理。
李哲全分析,法官、檢察官可能因缺乏國安專業在刑度上的拿捏不適當,或剛好審理的法官有特定政治立場也會有影響。此外,一般共諜案都列為密件,檢察官或法官碰到共諜案,他要去調舊案例來看,因為是密件,所以還要特別走程序去調閱,那麼多舊案怎麼知道要調哪一件,所以對司法界也是困難點。
國安單位曾估計,中共在臺約有5000名共諜,臺灣遭紅色滲透嚴重。
李哲全表示,加強共諜刑度的確是一個作法,國軍也應加強保防教育、愛國教育、政治教育及國家認同。司法院、法務部也都有說明,他們希望法官都能夠普遍接受國安方面教育。此外,今年司法院有規劃設置「國安專庭」,「多管齊下改進,每個管道都會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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