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派出所长迫报案人舔脚 虐打并勒索 检察院判无罪

江苏省淮安市一派出所所长和手下民警,将报案者暴打虐待二十一小时后,还强迫受害人舔脚趾甲,再勒索数万元,对此当地的检察院却作出不起诉这些违规警员的决定书。

去年九月二日,承建商小董与工人有劳工纠纷,对方携武器来讨工钱,遂报警求助。派出所叫他去协助调查,他和司机一到派出所就被锁起和殴打,并迫他供认发生过十人以上群架。

至深夜二时,所长李爱武干脆剥掉小董的衣服,再加以折磨。小董招架不住便胡乱供出七、八个人,李爱武才肯罢手。更令小董受辱的是,另一民警张国民竟强按他的头,迫他舔其脚趾甲,小董不肯就掌掴他。

姚三是小董合伙人的儿子,当天远在三十公里外的家中,但二十天后还是被该派出所拘捕。姚三说:“他(李爱武)把右手指伸我嘴用劲往上抠,还问我敢不敢咬他。我当时哭笑不得,连话都讲不出,只好摇摇头。”

检察院不起诉二警

最后,李爱武要他老父交约二万二千港元作医疗费和保证金来赎人。老姚托人说项才降到六千五百港元。事后老姚认为公安随意抓人、打人,罚款又可以商量,且有非法剥夺别人自由之嫌,决定提出控诉。

但今年四月十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李、张二警,只让有关部门对他们作内部处分,并退回老姚的七千元人民币。

苹果日报/杭州《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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