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宾发表文章说,此事件中的“债务方”的计生办,几次借钱的理由竟然是“干部发不出工资”或“干部等着发工资过年”。政府部门找私人借钱发工资,这事怎么想怎么滑稽。任何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再落后,即使公职人员的薪水再低,也从未听说过找百姓借钱用以发官员工资的。
任何年代、任何社会制度下,政府(官府、衙门)都有自己的尊严和形象,而且,这种尊严和形象绝对是一个整体。从“衙门”级别来说,该街道办事处确实算不上高,但它无疑也是一级政府部门;作为当地一平头百姓,也许一生都找不着机会直接和省市以上政府官员打交道,故在他们心目中,街道办就是整体意义上的政府,计生办人员就是抽象概念中的官员。纵然有一千条理由,政府部门通过向百姓个人借钱给公职人员发工资,都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等奇闻;而因赖债被债主理直气壮地封门,以致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般东躲西藏,实属可载入历史的千古笑柄。
真正令人费解的是: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以及公职人员,怎么能“沦落”到如此地步?假如有了经费困难乃至发不出工资之忧,它应该首先找谁、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如今,连下岗特困职工还有一个最低保障线,难道我们的“公仆”连这样的保障都没有吗?
在人们心目中,政府永远是一个整体概念。尽管省政府、地市县政府、乡镇政府层层垒叠,但行使的是一样的公共职能;尽管厅局级、县处级、科级、股级等级分明,但没有任何身份上的区别。下级政府和上级以及上上级政府又该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毫无疑问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关系,不仅大家在一个“锅”里“吃饭”,而且需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爱护、互相扶持。
假如如今政府真的具有这样的认识基础和运行机制,可以想见,当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真的“揭不开锅”时,是不会首先“屈尊”向百姓私人借钱发工资的;同时,当上级或者上上级听说了这样的尴尬荒唐事后,更是不应该无动于衷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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