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通过的1990年4月,是那个“春夏之交”后的第一个春夏之交。北京还是一片肃杀之气。鉴于香港曾经发生两次百万人游行及出资声援中国民运,被中共定为“颠覆基地”,因此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最后为基本法定案时加上了这一条。“草委”虽然有相当多的香港人参加,但全是北京钦定的“爱国人士”,间中虽然也有个别“政治花瓶”,但是他们在六四以后退出草委,就算不退出,也没有办法阻止。
鉴于中共的人治传统,人们也都了解“反革命”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等,都可以无限上纲、欲加诸罪何患无词,所以香港市民坚决反对香港为基本法23条立法,维持香港原来有关政治上的一些法例,因为事实上证明那些法例已经足够。因此在中共收回香港主权以后,虽然北京当局不断向特区政府施压,但是以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为首的香港高官均以还不必要和维护香港形象为由将事情搁置下来。北京后来对陈方安生不满,逼她辞职,甚至指特首董建华“孤家一人”,这是原因之一。
今年7月1日在江泽民力挺之下,表现一塌糊涂的董建华继任特首职务。年初时分,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多次表示无意连任,但是二月下旬梁爱诗被召到北京,由主管港澳工作的政治局委员兼副总理钱其琛接见,钱对记者表示:“我对她的评价是很好,她作为第一任律政司司长,应该说工作是非常好,非常突出。”其后梁再没有表示退意。据了解,梁爱诗是“爱国世家”出身的中共地下党员,组织要她留任,她当然要服从组织需要。
北京要她留下,目的很明显。因为为23条立法,香港的反弹肯定很大,推动立法的官员最后会搞得里外不是人,工作也难以做下去。梁爱诗作为中共党员,既然不想做下去,不如轰轰烈烈大干一场才退下,为中共解决难题。果然,董建华的新班子刚刚建立,梁爱诗就着手立法了。
虽然梁爱诗同港府都表示不会以言论入罪,但是他们也表示,以台独问题为例,开研讨会、报道新闻、作时事评论,都不会构成煽动分裂,但日日夜夜在电视台上播放台独言论,就可能令人怀疑,广播的目的是为了煽动分裂国家,到最终算不算犯法,要由法庭来裁决。
什么叫“台独言论”,什么叫“日日夜夜”,实际上都还是以言论入罪。因此香港的反对声浪很高。但是既然北京和特区政府下了决心,这些反对的声音最终都会被排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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