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五成香港中学生曾做违法事

一项调查发现,超过五成香港青少年在过去一年内曾参与一项或以上的违法行为,包括打架、搭车不付足车资、用膳后不付钱、偷窃、毁坏公物及服用违禁药物等。而他们这样做,竟然声称是为了寻求刺激。

据中央社二日报导,民主建港联盟近日访问了八百多名十二至二十岁的中学生,以了解青少年犯罪问题。结果发现,五成一学生承认在过去一年曾参与至少一项或以上违法行为,包括乘搭交通工具时故意不付足够车费,两成五蓄意毁坏公物,一成于校内或校外打架伤人,出外用膳未付钱便离开等,百分之七点六学生承认服用或藏有违禁药物。

数据显示,家庭收入较高和与家人关系不密切的青少年,其犯罪率也相对较高。

  心理学家陈再纲昨天在记者会上表示,青少年往往误以为所犯的轻微罪行不会受到检控,即使被控,也只是轻微罪行,因此存在侥幸心理。但他表示,如果问题不予以纠正,只会使青少年持续犯事,且罪行日益严重。

陈再纲指出,调查发现,参与违法行为的学生中,两成来自破碎家庭,四成半父亲只有小学或以下程度,反映较低学历的父母,不懂有效管教和处理子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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