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4日,来自法国、爱尔兰、加拿大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基于联合国酷刑公约和法国有关法律,向法国法院对中国盖世太保组织“610办公室”头子、中国第一副总理李岚清诉以酷刑罪。诉状于李岚清在法国尼斯市逗留之际上交尼斯检察院,后转至巴黎检察院,起诉将在巴黎继续进行。
谈到此次起诉的意义,波提律师说,虽然李岚清已离开法国,但诉讼在他离开前已提交检察院,这给中国一个警告:不管你来自哪里,来到这里,就有受害者和一些国际组织在等着你,对那些策划和实施酷刑的人,不论他身在何处,不论我们在哪里找到他,都要把他惩之以法。这次起诉,既是为了维护原则,也是为了给未来开创先例。
谈到他的当事人时,波提律师说:“让受害者讲讲他们亲身的经历,来澄清由于重复宣传造成的关于法轮功的谣言。大家尽可以对我们的当事人放心。我本人是比利时最积极和议会委员会合作打击邪教团体的人士之一。无论在哪个国家,法轮功既不控制人,也不控制钱财,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自愿的炼功人,他们没有组织结构,只有一些积极分子。“
布尔东律师说,这次起诉在法国是首开先例,一旦立案,将会给今后的法律系统留下榜样。我们对于这一起诉的立案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法国法轮功成员代表在发言中说,镇压三年多来,法轮功一直和平理性地要求和镇压者对话,但是这一要求被置之不理,相反镇压不断升级,现在被害者寻求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迫害。
法轮功成员法国公民爱莲-布提女士和爱尔兰居民赵明作为起诉人,讲述了他们在中国受到的酷刑遭遇。布提女士呼吁西方媒体帮助揭露迫害的残酷,从而制止它。赵明最后强调,这一起诉并不针对中国政府,而是通过法律来制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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