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炳章一行三人6月27日中越边界(越南广宁省?)被绑架,完
全是中共安全部特务一手策划的诱捕恐怖活动。为了掩盖其罪行,混淆视听,好向国际舆论交待,竟把6月27日至7月3日王炳章三人6天的失踪说成是(或精心导演成)被什么人勒索钱财绑架。这种拙劣的谎话是骗不了任何人的,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我们强烈要求中共立即释放王炳章、岳武、张琦三人,公开被绑架真相。
二、这次王炳章一行被绑架案,把持了中国民主正义党和谢万军所谓
民主党的石磊特务集团,为混淆舆论,蒙蔽真相,一直与中共安全部保持了紧密的配合,作出了充分的表演和暴露。甚至在 7月22日,王炳章一行已落入中共之手近一个月后,还要发布【特别通告】,“郑重否认王炳章一行已经遭到中共当局逮捕(或变相逮捕)的消息。”然后不断与自由中国运动及其它民运组织的营救活动捣乱,向媒体发布假消息,咬定三人在越南当局手里,最后又咬定三人死亡。现在,大家应该充分看清他们的特务真正嘴脸了。
三、在这次营救活动中,美国政府,法国政府有关当局给予自由中国
运动了很大的帮助,我们表示感谢。
中国民主党联总北京情报部的同志,冒着极大危险,侦察和提供了及
时、准确的情报,成为了海外营救活动前期的信息来源,在石磊特务集团谣言满天,妖风毒雾的进攻下,许多朋友和三人家属信心动摇,是情报部的同志继续补充的信息,成为了我们坚定从中共手里营救王炳章三人不动摇的信念基础。。我们同样向这几位无名英雄,表达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四、王炳章是革命家。革命家推翻一个反动政权是天赋人权,是无罪
的。中共公安部罗织的王炳章的罪状完全莫须有。中共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王炳章。如果中共能够改变压迫中国人民的一党专政反动政策,实行政治改革,相信王炳章等所有民运组织和人士,全国人民,都会欢迎。革命家也会放弃革命手段。
中共既然自身也认定岳武、张琦无辜,更应该立即释放岳武、张琦。
特此声明
2002年12月19日夜
附:新华社新闻稿
王炳章涉嫌间谍和恐怖犯罪活动被中国警方逮捕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近一时期,境外一些媒体报道了中国公
民王炳章失踪事。记者近日就此案采访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据这位发言人介绍,今年7月3日晚上1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防
城港市公安机关接到有人被绑架的报警后,迅速出警,在防城港市北郊伯虎庙中发现了三个被捆绑的人。据这三人陈述,他们于6月27日在越南广宁省遭到绑架,并被勒索1000万美元。因支付不出赎金,他们被蒙住双眼,辗转数地,直到7月3日被中国警方解救。这一绑架案,中国警方仍在侦破中。
经当地公安机关对这三名身份不明的被绑架者进行反复核查证实,他
们分别是王炳章、岳武、张琦(女)。王炳章为中国公民,系国家安全机关正在侦查的涉嫌间谍犯罪嫌疑人,并因涉嫌暴力恐怖活动于1999年5月被广东省公安机关通缉。
在回答记者关于王炳章涉嫌犯罪问题时,该发言人说,经国家安全机
关侦查证实,王炳章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即与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建立联系,接受其资助,为其搜集、窃取、提供国家秘密。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长期以来,王炳章公开发表和在互联网上登载了大量宣扬暴力、恐怖主张的文章,声称要采取暴力手段,进行绑架、爆炸等恐怖活动,并亲自策划、组织、实施了多起暴力恐怖活动。
当记者问及中国司法机关对王炳章的处置及法律依据时,该发言人指
出,王炳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据中国《刑法》第6条、第7条之规定,中国对其有司法管辖权。广西公安机关在核实了王炳章的身份后,根据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将王移送广东公安机关审查。广东公安机关因王涉嫌从事间谍和组织领导暴力恐怖活动犯罪,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57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执行监视居住。12月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广东警方依法对王炳章执行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当被问及王炳章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是否通知了其家属,该发言人说,
因王涉嫌的犯罪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不允许其家属探视。
据这位发言人介绍,经核查,和王炳章一起被警方发现的岳武和张琦
与王涉嫌的间谍犯罪和组织领导暴力恐怖犯罪无关。日前,公安机关已解除对岳、张二人的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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