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青先生的文章有意忽视了三个立论的逻辑前提。
一是他说新闻记者因为要抢时间发新闻,不可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大量的调查后再发稿。这是因为他或许没当过记者,或许当过但忽视了记者的职业伦理之第一要素就是讲求事实的准确。连事实都没弄清,发什么新闻?如果汗青先生是没做过记者,可以对他不懂记者行业的基本道德表示理解;如果是后者,请汗青先生还是先了解一下记者的行规(当然不是中国媒体服从党的需要可以任意制造谎言那种“党的喉舌”行规)。
二是他似乎有意没记住当时大学生们找过媒体领导,要求对消息进行更正,而“有关方面”不理睬学生们的要求这一事实;
三是他似乎有意没记住中国是一个没有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国家,社会各阶层都没有任何由政府“恩准”的“合法”利益诉求管道,工人没有自己的工会,农民没有自己的农会,学生没有自己的学生会。如有之,那也是党的机构的延伸,任何时候都是看党的脸色行事的,代表不了这些群体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任何公众,如果遇到冤屈无法伸的时候,除了寄希望于党和政府之外,没有别的选择。而可惜的是,党与政府常常让中国公众失望。
任何社会的政治都可以概括为三种形式:圆桌政治、街头政治和黑夜政治。中国现阶段没有议会式的圆桌政治,任何一个群体要进行抗争,也不能“合法”地采用集会游行这种“街头政治”,因为“六四”以后,任何集会都成为不合法的。即使有某一社会群体敢于冒“法”而抗争,那也很容易被法院以“破坏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绳之于“法”,例子很多,远的有“六四”,近的有中国东北辽阳工人领袖姚福信等人,无一不是中国政府以“法律”的名义进行严厉惩治。在利益诉求管道被中国政府有意堵塞的前提下,中国公众唯一的表达方式就是“黑夜政治”,即采用犯罪的形式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中国多年以来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
汗青先生有意在此“捣浆糊”,轻轻放过了记者的错失不予置评,反而声色俱厉地认为要对大学生“破坏交通”进行严惩,这一逻辑正好与共产党政府现在的政治逻辑一样:每逢有报道社会阴暗面的文章,受惩的不是制造社会阴暗的贪官污吏,而是揭露贪官污吏的记者,因为是他们“暴露”了社会阴暗面,破坏了社会稳定。就在近几天,这一政治逻辑又在中国得到了最好的实践:中国南方大量民工在多方向政府申诉,讨要血汗工资没有着落的情况下,不得已聚在一起集会。而此时公安部门立即表现了高效率,将民工以“破坏社会治安罪”进行惩治。不过与汗青先生不一样的是,《南方都市报》等报纸没有再在处于弱势状态状态的民工身上插一刀,而是对民工们进行了道义声援。
即以汗青先生自己以为抓住“要害”并大张挞伐的大学生“天之骄子”心态,笔者以为也失之偏颇。笔者是七十年代末进入大学的大学生,那时社会确实视大学生为“天之骄子”,但时过境迁,现在的大学生们经过十多年拼博,全家节衣缩食供其上学,毕业后连就业都困难,这是有大量数据可以为证的事实。中国在校大学生们,不少人对前途惶恐,在毕业前的一年内就饮食难安,不知自己能不能找到一个饭碗,哪里还有什么“天之骄子”心态?
笔者不否认合肥学运有大学生的心态起作用,但那不是天之骄子心态,而是对社会现实严重不满的心态。前一向北京有学生为了伙食问题闹事,原因也在于此。风起于青萍之末,我们经历过80年代学运的人,难道会忘了83年学运开始的原因也只是区区食堂的伙食问题?汗青先生笔锋如刀,可惜那刀锋所向不是地方,砍的是要求申张正义的弱者,而不是制造了无数社会不公与黑暗的中国政府。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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