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讲一个小故事。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半夜三更,张三经常听见从隔壁传来小孩和女人的惨叫声。后来他才知道李四是一个虐待狂,喜欢虐待妻儿。张三看不过眼,向居民委员会投诉李四。然而,迫于李四的淫威,他的妻儿都不敢公开指认其罪行。张三依然每天晚上都听见李四妻儿的惨叫声。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破门而入,当场制止李四的暴行,并将其扭送司法机关。
这个故事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重要的问题:李四作为“一家之主”,有没有权力虐待他的妻儿?当李四在实施暴行的时候,张三有没有权力破门而入制止?张三的行为究竟是正义的还是违法的?有人认为:李四有权随心所欲地对待妻儿,这是他的私事;张三无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张三的行为是违法的。有人却认为:李四无权随心所欲地对待妻儿,妻儿不是他的私有财产,而是具有独立的权利和自由的人;张三有权破门而入制止李四,他的行为是正义的。如果说“李四”是萨达姆独裁政权、“李四的妻儿”是伊拉克人民、“张三”是美国,“居委会”是联合国,那么前面的两种观点恰好对应着当前中国知识界对倒萨战争的不同看法。前者所持的是“国家主权至上”的传统价值观,它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一直到冷战结束两百多年间国际秩序的支点;而后者所持的是“人权至上”的新的价值观,它将成为正在孕育成形、呼之欲出的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支点。我个人认同后者。
“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是当代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也是对世界民主化“第三波”(亨廷顿)的呼应。倒萨战争是此价值观的一次重要实践,但并非第一次实践──在此前的“倒米(洛舍维奇)”战争和“倒塔(利班)”战争中,它已经经历了实践的考验。南联盟米洛舍维奇政权对阿族人民实施残酷的种族清洗政策,人民军的一名将军在一次大屠杀中就杀害了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六千五百人;而奉行原教旨主义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与拉登等国际恐怖分子狼狈为奸,残害人民,破坏文物,罪恶滔天。对于这类正在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政权,如果按照“国家主权至上”的原则,国际社会无法进行有效的干涉。他们要么是“选举”上台的,要么是自己打下的江山,具有某种“理所当然”的权力合法性。一旦干涉,就是“侵犯国家主权”。此类事件,远的有纳粹德国在战前屠杀犹太人,而欧洲诸国袖手旁观;近的有几年前印尼排华浪潮,数百名无辜的华裔居民被杀害和奸污,而国际社会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我们用“人权至上”的价值观来考量,这些暴行其实都是可以及时制止的。制止此类暴行,既符合人心中的道德律令,又不违背国际法的思想渊源,正如捷克“人权总统”哈维尔所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高于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人。众所周知,国家是要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与此相反。公民服务于国家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对于国家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务而言,公民的服务非常必要。人权高于国家权利。人类自由是一种高于国家主权的价值。就国际法体系而言,保护单个人的国际法律优先于保护国家的国际法律。”哈维尔是北约在科索沃的人道主义干涉行动的积极支持者,他在加拿大议会的一次演讲中明确指出:“北约正在进行一场反对米洛舍维奇的种族灭绝的战争。任何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否认一点:这可能是人类并非为了利益,而是为了坚持某种原则和价值而进行的一场战争,这确实是一场合乎道德的战争,一场为了道德原因而打的战争。……因为正派的人不能对国家领导下的系统性地屠杀他人坐
视不管。正直的人绝不容忍这种事,而且,绝不能在能够救援的情况下不施援手。”他郑重地宣告说:“不允许屠杀人民,不允许将人民驱离家园,不允许虐待人民,不允许剥夺人民的财产。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些人不公正,也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
此后在科索沃和阿富汗发生的一切证明了哈维尔的正确:虽然有的中国学者一相情愿把米洛舍维奇形容为“南斯拉夫的民族英雄”,但在随后举行的全国大选中,南联盟人民却抛弃了这个给他们带来死亡和血腥的屠夫。作为战争罪犯,米洛舍维奇等人被押送到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审判。而在满目疮痍的阿富汗,被塔利班奴役多年的人民欢呼美军的到来,全力支持新政府围剿塔利班匪徒。阿富汗人民重新拥有了电视、报纸、音乐,以及安全、自由和尊严。尽管这两个地区的重建依然面临种种困难,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民主的方向发展。
我相信,萨达姆独裁政权被摧毁之后,伊拉克也将呈现出这样一种乐观的前景。萨达姆的残暴统治再也不能延续下去了。某些中国学者根据不久前萨达姆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当选新一任总统的事实,得出“萨达姆代表伊拉克人民”的结论。他们却忽略了另一个细节──两千多名没有投票给萨达姆的伊拉克人,在大选结束之后数日之内便“人间蒸发”了。他们是否被秘密处死,只有萨达姆的“共和国特别卫队”知道。在萨达姆的统治下,伊拉克的少数民族、不同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如同生活在人间地狱之中。即使是被萨达姆口头“宽宥”的两个女婿,最终也被诛杀九族。“伊拉克人民”不应当只享有被萨达姆所统治的“权利”,“伊拉克人民”也不应当永久地成为萨达姆的“人质”。2月26日晚间,美国总统布什在美国企业研究所年度晚餐会上就中东和平前景发表讲话说:“这个地区作为全世界一部份,有占全世界五分之一的穆斯林人口。如果说他们丝毫不为最基本的生活愿望所动,这纯属有辱人格的无稽之谈。人类的众多文化各有千秋,但是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普天之下人同此心。我们渴
望安全,不愿受残酷暴行的欺压,人心皆然。我们渴望照拂我们的孩子,为他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心同此理。正是由于这些根本的原因,不论何时何地,自由和民主将永远鼓舞人心,仇恨的口号和恐怖的伎俩永远无法与之同日而语。”我非常同意布什的这一观点。正是出于对自由、民主和人权的热爱,我祝福伊拉克人民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早日摆脱独裁者的压迫、奴役和愚弄,早日拥有“民有、民治、民享”(林肯)的政府和“言论及发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罗斯福)的自由生活。
(《二十一世纪环球报道》)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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