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的新社会,没有人卖儿卖女,儿女们都应该有自己的活路。
我想,我们眼前的这个社会应该是后一句这样的。
公元2003年6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李亚玲--一位母亲,向全世界披露了一个重大的让所有活着的人都不能不落泪的新闻,成都一个吸毒女的三岁女儿活活饿死在自己家中,她的母亲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失去了人身自由和对亲生女儿的监护权,这个三岁女孩终于被活活饿死,惨不忍睹。
李亚玲6月22日的报道这样写道:“三岁幼女被活活饿死的谜底终于解开了,经记者多方查证,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不是失踪了,而是因在成都金堂县盗窃、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去了。而小思怡被独自锁在家中的时间不是一周而是长达半个多月--李桂芳早在6月4日就把孩子独自锁在了家中,距离孩子的尸体被人发现足足有17天!”
谁之过?
谁之过?
今年4月份的时候,湖北青年孙志刚被无端收容遣送、毒打致死后,纸里包不住火,报纸记者强烈呼吁,网友们泣血声援,政府全力调查,真相得以大白,罪犯得以严惩。8月1日,血泪斑斑的“收容遣送制度”将被废止。
孙志刚死了,终于不再有暂住证之辱,因为天堂里没有暂住证。
现在,成都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死了,死的时候,她哭喊,她挣扎,她饥饿,她焦渴,她害怕,她家中只有一个人,她妈妈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她家的门被牢牢锁住,她没有任何求生的机会,她终于死了,当她的遗体因高温腐化发出强烈的味道时,邻居和居委会的人才知道,可惜,一切都晚了,晚了。
我想,我们都是人,都有过未成年的时候,我们小的时候,当被大人锁在家中的时候,我们该有多么的恐惧和无助?
我想,如果,安徒生活在今天,活在中国,他会怎么写这个被饿死、吓死、恐惧死的小女孩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死之前想到了祖母,想到了丰盛的年夜饭,她最后划亮手中的火柴,她上了天堂。
而成都的这个小女孩,又想到了什么呢?她能够上天堂吗?
我想,她一定想她最爱的妈妈,想她为什么没有回家,想她为什么残忍地将一个三岁小孩锁在家里?
不幸的小女孩,万分不幸的小女孩。没有人来救她,没有人看望她。于是,不能得救的孩子只能去死。
我相信,凡是看到这篇报道(http://news.sina.com.cn/s/2003-06-22/0806249185s.shtml)的读者中,有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小女孩,都很疼爱自己的小女孩,可是读者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厄运发生在自己身上,又该如何承受如何面对呢?
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碰到那些被收容遣送回原籍的外乡人,我想,他们在城市暂住的地方有没有自己幼小的孩子,如果他们的爸爸妈妈“失踪”了,一去不回了,他们该怎么办?他们该怎么活下来?还有,在城市的夜空里,我经常在大酒店的外面看到很多卖花的小女孩,小男孩,一旦他们的爸爸妈妈被收容遣送回原籍了,他们会不会无家可归,会不会被人贩子拐卖,会不会受到意外伤害,会不会饿死?
一个成都的小女孩死了,我们该谴责谁你?我看到6月22日新浪网的新闻留言(http://comment.sina.com.cn/cgi-bin/comment/comment.cgi?channel=sh&newsid=1203409),发现很多网友都在谴责这个不幸孩子的母亲,难道小女孩的母亲真的有那么狠毒,那么值得诅咒和谴责吗?
天底下,我想,任何母亲没有不疼爱孩子的,尤其是自己的孩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难道连动物都不如?不会的,母亲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只是成都这个小女孩已经去世的时候,她糊涂的吸毒的妈妈尚不知道。
多么可悲的母亲,多么可怜的孩子。
我看过一部著名的意大利影片《美丽人生》,在法西斯实行的灭绝犹太人的政策中,一个可怜的小男孩随着被法西斯抓进集中营干苦役的爸爸,幸运地活了下来,九死一生,终于等到了解放了一天。这个时候,父亲却已经死了--他替孩子而死。
这里且不必说电影的真实性,只说导演和编剧让孩子活着,可见孩子在法西斯的集中营尚有活的空间。
现在,让我们读者们再回头看看成都的被活活饿死的小女孩,谁应该对她的死负责?第一,小女孩的母亲,有没有向对她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人员说明家里还有一个三岁孩子无人照看、无人监护?如果说明了这个情况,有没有得到回应、解释和采取措施?第二,公安人员在采取限制小女孩母亲人身自由措施时,有没有在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这个母亲的家属,有没有得到这个母亲提出的请家属照看家中未成年孩子的要求?
如果两者都存在着失职之误,失职之责,理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触犯刑律,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应该及时,应该透明,公安机关应该提供更大的采访空间。
为不幸的孩子哀悼,诅咒犯罪的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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