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幸的新社會,沒有人賣兒賣女,兒女們都應該有自己的活路。
我想,我們眼前的這個社會應該是後一句這樣的。
公元2003年6月22日,成都商報記者李亞玲--一位母親,向全世界披露了一個重大的讓所有活著的人都不能不落淚的新聞,成都一個吸毒女的三歲女兒活活餓死在自己家中,她的母親被公安採取強制措施,失去了人身自由和對親生女兒的監護權,這個三歲女孩終於被活活餓死,慘不忍睹。
李亞玲6月22日的報導這樣寫道:「三歲幼女被活活餓死的謎底終於解開了,經記者多方查證,小思怡的母親李桂芳不是失蹤了,而是因在成都金堂縣盜竊、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後被送往戒毒所強制戒毒去了。而小思怡被獨自鎖在家中的時間不是一週而是長達半個多月--李桂芳早在6月4日就把孩子獨自鎖在了家中,距離孩子的屍體被人發現足足有17天!」
誰之過?
誰之過?
今年4月份的時候,湖北青年孫志剛被無端收容遣送、毒打致死後,紙裡包不住火,報紙記者強烈呼籲,網友們泣血聲援,政府全力調查,真相得以大白,罪犯得以嚴懲。8月1日,血淚斑斑的「收容遣送制度」將被廢止。
孫志剛死了,終於不再有暫住證之辱,因為天堂裡沒有暫住證。
現在,成都的一個可愛的小女孩死了,死的時候,她哭喊,她掙扎,她飢餓,她焦渴,她害怕,她家中只有一個人,她媽媽因為吸毒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她家的門被牢牢鎖住,她沒有任何求生的機會,她終於死了,當她的遺體因高溫腐化發出強烈的味道時,鄰居和居委會的人才知道,可惜,一切都晚了,晚了。
我想,我們都是人,都有過未成年的時候,我們小的時候,當被大人鎖在家中的時候,我們該有多麼的恐懼和無助?
我想,如果,安徒生活在今天,活在中國,他會怎麼寫這個被餓死、嚇死、恐懼死的小女孩呢?
賣火柴的小女孩在死之前想到了祖母,想到了豐盛的年夜飯,她最後劃亮手中的火柴,她上了天堂。
而成都的這個小女孩,又想到了什麼呢?她能夠上天堂嗎?
我想,她一定想她最愛的媽媽,想她為什麼沒有回家,想她為什麼殘忍地將一個三歲小孩鎖在家裡?
不幸的小女孩,萬分不幸的小女孩。沒有人來救她,沒有人看望她。於是,不能得救的孩子只能去死。
我相信,凡是看到這篇報導(http://news.sina.com.cn/s/2003-06-22/0806249185s.shtml)的讀者中,有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小女孩,都很疼愛自己的小女孩,可是讀者們有沒有想過,如果厄運發生在自己身上,又該如何承受如何面對呢?
有時候,我走在大街上,碰到那些被收容遣送回原籍的外鄉人,我想,他們在城市暫住的地方有沒有自己幼小的孩子,如果他們的爸爸媽媽「失蹤」了,一去不回了,他們該怎麼辦?他們該怎麼活下來?還有,在城市的夜空裡,我經常在大酒店的外面看到很多賣花的小女孩,小男孩,一旦他們的爸爸媽媽被收容遣送回原籍了,他們會不會無家可歸,會不會被人販子拐賣,會不會受到意外傷害,會不會餓死?
一個成都的小女孩死了,我們該譴責誰你?我看到6月22日新浪網的新聞留言(http://comment.sina.com.cn/cgi-bin/comment/comment.cgi?channel=sh&newsid=1203409),發現很多網友都在譴責這個不幸孩子的母親,難道小女孩的母親真的有那麼狠毒,那麼值得詛咒和譴責嗎?
天底下,我想,任何母親沒有不疼愛孩子的,尤其是自己的孩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作為「萬物之靈長」的人類,難道連動物都不如?不會的,母親都會愛自己的孩子,只是成都這個小女孩已經去世的時候,她糊塗的吸毒的媽媽尚不知道。
多麼可悲的母親,多麼可憐的孩子。
我看過一部著名的義大利影片《美麗人生》,在法西斯實行的滅絕猶太人的政策中,一個可憐的小男孩隨著被法西斯抓進集中營干苦役的爸爸,幸運地活了下來,九死一生,終於等到瞭解放了一天。這個時候,父親卻已經死了--他替孩子而死。
這裡且不必說電影的真實性,只說導演和編劇讓孩子活著,可見孩子在法西斯的集中營尚有活的空間。
現在,讓我們讀者們再回頭看看成都的被活活餓死的小女孩,誰應該對她的死負責?第一,小女孩的母親,有沒有向對她採取強制措施的公安人員說明家裡還有一個三歲孩子無人照看、無人監護?如果說明瞭這個情況,有沒有得到回應、解釋和採取措施?第二,公安人員在採取限制小女孩母親人身自由措施時,有沒有在24小時之內及時通知這個母親的家屬,有沒有得到這個母親提出的請家屬照看家中未成年孩子的要求?
如果兩者都存在著失職之誤,失職之責,理應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根據相關法律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若觸犯刑律,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聞應該及時,應該透明,公安機關應該提供更大的採訪空間。
為不幸的孩子哀悼,詛咒犯罪的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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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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