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新良先生介绍,据统计,清朝所揪出的贪官污吏只占到实际人数的6%,仍有94%的
贪官逍遥法外,高枕无忧。极低的“破案”率,让大小官员对贪污依然趋之若鹜。王春瑜表示,任何一个朝代的开始,都是吏治比较清明的。无论是秦皇汉武,还是唐宗宋祖,无论是和尚出身的朱元璋,还是马背得天下的努尔哈赤、皇太极。清朝初年,清政府大刀阔斧地铲除明末的社会疾病。但当王朝进入中后期,歌舞升平的外在繁荣,往往让执政者沉醉于自己的文治武功之中,不思进取。
乾隆年间,随着经济繁荣和财力充裕,即使在严律之下,奢靡腐败之风也愈来愈甚。乾隆六巡江南,游山玩水,沿途接驾送驾、进贡上奉、大兴土木,豪华与排场空前,糜费特甚。乾隆带了头,其示范效应无与伦比,大小官吏借接驾和其他机会,极尽奢华之能事。他们为了讲排场、比阔气,竭力摊捐派差、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由此上行下效,贪贿公行,吏治日废,奢侈淫靡、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歪风邪气愈演愈烈;而奉公守法、勤俭节约、清正廉明的正气反而日益孤立。大贪才走巨贪又来
由于皇帝带头奢靡腐化,官僚机构所潜伏的腐败细胞失去抑制,获得疯长的环境条件,朝野上下,贿赂公行,贪污成风。乾隆中后期,陆续发生贪污腐败的大案要案。1757年,发生云贵总督恒文和云南巡抚郭一裕的“金炉案”。两人在操办进贡金炉过程中,低买高卖,掺杂使假,中饱私囊。同年又发生山东巡抚蒋洲在山西巡抚任上贪污库款案。案发后,恒文被赐令自尽,蒋洲被诛,郭一裕充军。随后又有连续3任两淮盐政高恒、普福、卢见曾的“盐引案”,贪污达1000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1/4),案发后3人均被诛。但是此后贪污大案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1781年,时任浙江巡抚的王亶望前在甘肃任内贪污赈灾粮案发,牵连官吏60多人,王亶望等22人被诛,涉案的陕甘总督勒尔谨自尽。并且此案还案中套案,查办此案的闽浙总督陈辉祖在抄家过程中以金换银,将王的赃物据为己有,事发后陈辉祖被赐令自尽。1782年又发生山东巡抚国泰、布政使于易简贪污国库案,国泰于案发后自尽。1786年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因索贿被诛。1792年,浙江巡抚福崧因索贿、侵吞公款案发自尽。
虽然诛戮了一批巨贪大蠹,并且不少是总督、巡抚等高级官员,但官场贪污腐败之风仍然愈演愈炽,这些大案要案不过是贪污腐败案的冰山一角。上述案发被诛督抚,均属事情败露不可掩盖,其余得到风声弥缝无迹当数不胜数。和珅在乾隆庇护下为官20多年,搜刮的私财价值达1亿两,相当于当时政府2年的财政收入,就连其两个仆人被抄没的财产也达700多万两。
上行下效,皇帝如此奢侈腐化,又是如此无原则的纵容,难怪反贪越反越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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