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1月4日报导1994年戎文凤之子戎飞分配到北京工作,工作久了却没有房子。不久,戎飞将其老乡北京某酒店总经理李某介绍给时任扬州市常务副市长的母亲戎文凤。在李某的请求下,戎文凤多次为李某及其亲友谋取利益。1998年8月,戎文凤到北京找到李某,以戎飞要在北京买房为名向其 “借款”50万元。2000年6月,戎文凤害怕出事就补了一张借条给李某。李某后来揭发:“她是市长,是她设好了圈套让我钻,变相地向我要钱。”
戎文凤分管扬州市审计局,利用分管之便, 她给审计局协调资金、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该局局长为感谢其支持,从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12次以协审奖名义给她送去1.98万元。扬州市司法局也是戎文凤的分管单位。
在戎文凤一系列的受贿过程中,其丈夫扬州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晏学高“功不可没”。在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晏学高,推波助澜,和妻子“妇唱夫随”。
高邮中联大厦经理王某曾因公司贷款及子女就业找过戎文凤帮忙,一直对“戎市长”心存“感激”。晏学高得知此事后,以乔迁新居之名,要求王某为他们置办一套家具。王某先后两次将价值2.38万元的名贵家具和一台空调送到了他们的家中,另外还献上5000元的贺礼。高邮某厂厂长宋来以老友的身份多次请晏通过戎文凤减免了电费。获利后的宋来先后将2.2万元装入信封送给晏学高,对戎文凤表示自己的一点“心意”,晏学高便没作推辞“笑纳”了。
戎文凤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她的丈夫晏学高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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