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想只就“两制”这个词拆卸出它的违法性。
“一国两制”这个词的本身就是一道法,它怎的违法?说它是法,是承认它是由人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又是用于让人遵守的;说它违法,是说做为理则它不具有可靠性根据,不是能经得起还原的道理。我们有《对“统战”的思辨》三篇,已就什么是法?法出何源?法存在在哪里?做了四海皆准的定义。我们说它四海皆准,是说把由人的主观性带给它的色彩全行剔除,只保留它先验的根据,是还原所无从推翻的,是找不出矛盾的。在那里,我们建立了“法”的上述定义。这个定义可以还原为因人形成了理性能力,心灵使用概念去看世界,才发现联系。法是出自世界事物的自身联系,不是人的主观创造,人与法是发现关系。但因法本身是不移的理,不移之理也是理,是理就通过承载它的符号而获得,所以,法其实就存在在话(语言)里。
香港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共官员临港说的那些话本身合法非法,理应得到澄清。咱先来研究“一国两制”这个概念都包含着些什么?因为任何人说话,是从自已方面发生的,反映的是自已被激活的意志,自已那潜在的一些意识往往也不经意地溜了出来,却不自知。人说的既是话,咱们就可能用语言的分析而把言者所意识的与其潜意识的一一揭露出来。
一、“一国两制”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阿涛世兄,你马我羊,咱是同一代人这不能怀疑,就都唱着“社会主义好”、“共产主义真,党是领路人”长起来的。我就以一个老世弟的诚意来问你:这社会主义若真“好”,还改个鸟革?这共产主义若“真”,你们那老屠夫还用得着向港人承诺“两制”?石头块儿不是因为不能溶解在水里咱才说水是水,石块是石块嘛!不是因为瓜地里种上豆,长出来的还是豆,咱们才说瓜是瓜,豆是豆嘛!
那么,不是因为香港人不接受“社会主义好”,不愿投进“社会主义的温暖怀抱”你们党才承诺“两制”的吗?这就像因为“水只往低处流”,你们才建水塔一个理!“两制”不就是你们建的水塔嘛,从水塔上供水不等于水往高处流。这“两制”就是社会主义坏,社会主义恶的不打自招。难道不是这样吗?只要你那里低,水不需引而会自流过去。只要你那里好,“好”就是可取的利益多,意志可以自由;怎么还用得着两制?中国人并不问欧美的国家承不承诺两制,死命地往那儿偷渡,闷死了,淹死了,也要偷渡。阿涛,你别拿什么总书记的架,就用一份老百姓的常心,咱来想它一想:所谓“一国两制”,意思不就是----不把自己的制度强加于人吗?这“不强加于人”暗含着的是什么?是一个势能----它在势上能够加于,处在主动的地上,主动地位就是二力相比占优势者。力量上强的一方不仗恃自已的力量把自己的状况强加给力量弱的一方。你们那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连你自己不是都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吗”,不强加于人这是个道德伦理,所伦的这个理是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里渗出来的。它就是俺山东曲阜的孔老爷们说的:“勿施于人”。你们那霸主邓小平不过就是发扬了俺老山东的传统,在收复香港问题上有点自知之明:不把自己那“一制”的社会主义施于港人,我的阿涛小哥哥,你若承认自己是自然界的一个生灵,就得跟着我承认:邓小平不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强加给香港这个政策,是基于一个道德,它的前缀是“己所不欲”!这里揭示的是那主导“两制”,和制定“两制”的共产党要人们,如:邓小平、胡跃邦、赵紫阳、李先念、彭真、吴学谦、钱其琛……等等的心理深处都坚定地肯定:社会主义是连已都不欲的制度!他们心里无意识地承认:社会主义那只是他们加给人民的,他们自己呢?只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制造者和操刀手,是社会主义的享用者,不是治予者。只有当他们心里头首先承认了这一联系(本质关系),在心理里肯定了社会主义是对国民的一种强加,只是心照不宣,自己呢,是社会主义的享用者,他们才能够对人承诺“两制”。
这“一国两制”的直译就是:香港人,你们不用害怕社会主义制度会比三座大山还残酷地压迫你们,社会主义是毒、是恶,但它再毒再恶再坏再野蛮也不是对你们的,那只是用来对付大陆人的。我们就是社会主义的制造商和操刀手,是社会主义的主人,我们说了算,我们答应你们:不把这种连我们自己也知太毒太坏的制度加给你们,请不必害怕!你们要不放心,咱就发个誓,赌个咒----那《联合声明》就是誓,那《基本法》就是咒!
我相信大凡有起码诚意的人,都不会对我这些评判有异议,我甚至觉得做为人类一员的阿涛接受这些看法也没什么困难。困难只在他的角色承担上:因他要救党,要使他的党不亡,就先入之见地用“是不是反对派,是不是敌对势力,是不是反共分子”拒斥了老弟的肺腑之言。其实,我倒并不反对锦涛世兄来救党,只是反对他来救叫做“共产”的党。只要他来救共产,他就只能从先验的防备出发,这意思是说阿涛、阿宝、阿x阿y的他们还没进入思考,他的角色职能就合个的是一个防备,展开思考只是把防备用于到碰上的对象罢了。现如今所谓共产党总书记,无宁就是一个共产党一朝崩溃的侦察和防备总枢。总书记这个角除非不用,一用就是为防止崩溃。试想从防备这个观念出发,它能看到的是什么?不就是反对者?!阿涛那脑瓜不是用来认识的,当然就不问对方的话做为道理是真还是假,因为他只对为敌不为敌负责。
这样,我们就在实践上区别出宪政与共产之政的区别:宪政是只问理的真与假的制度,没有敌不敌;“共产之政”呢?只管对敌不对敌,只要对敌,理真也是敌,也得抓!难道这阿涛阿宝的,就不能和我一道喊出一句“两制”所自证的就是社会主义非法!共产党非法!我说了,非法就是:做为道理它还原不到可靠的根据上。你们谁来还原还原看,能把我的定义推翻?
二、承诺“两制”者,怎么会为香港好?
请阿涛世兄,请读者愿个谅,下边这话略嫌粗鲁了点,但为形象和深刻,我只好粗鲁它一遭,好歹我也不是个需要脸面的人,就只顾理的为真,要什么雪花膏脸面,我从小社怕那股子香味,从小就没什么脸面。请准备好,我的粗话来了:承诺“两制”者说是为香港好,这我权且信它三分之一点五;说人大释法是为香港“好”,我是一丝儿也不信,“人大释法是为香港好”就相当于----“强奸施暴者是为了被奸者能快乐”!我不会抱怨任何人指我是粗鲁人,匹夫之勇者,不过我得问问阿涛和读者:你,你们不觉得我这话太有水平了吗?!我自已常美滋滋地对老婆说:你丈夫是个粗鲁的思想家,一是天造,二是努力。不服你来想想:就算你们真心为人家好,可人家港人又不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泥巴,又不是些需要监护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行为能力的神经病,人家自己会吃会喝会阿会尿,怎么非得你来为人家好?港人自己为自己好不行吗?香港人不理你们的茬,真为人家好就得“勿施于人”!可你们偏偏要强加给人家,这就违反了“两制”的精神,至少侵犯了半制,现在已经沦为“一国一制半”了。就算中央真为香港好,人家不理也是神圣不可让渡的的权利!但不管人家接受不接受却硬把“好”往人身上绑,这个“好”就值得追问了。阿涛哥,还有读者诸君,你们知道“为人家好”这话相当于什么吗?它就相当于“中央强奸你,你不爽呀”!你们港人不识好歹,不让强奸就是拒绝勾通,拒绝理解,拒绝共识,就是破坏稳定,就是不爱国,就是勾结外部,就是敌对势力!阿涛你不愿意和我一道来承认:这话一针见血,其逻辑严密无绽吗?其实我没想和你抖嘴,不是来损你们,而是你们党那张嘴,一贯嘴不是嘴,腚不是腚,嘴也放屁,腚也说话,把老世弟我逼急了,才用强剌激逼你思它一思,考它一考。话虽粗了点,但理却真实,颠扑不破。
请想想,当年邓老屠夫泡制“两制”是在你们自家就是一个制度,已有一个制度前提下,并且正天说自己这一制度是全人类最美好最公正的制度,“那么美好”何须去迁就人家的资本主义?不是“好酒不怕巷深”,“好货不怕比较”吗?你们的那一制要真好谁还不来揩油?在“两制”里已暗含着自己的心对自己的“制”的否定,是种不自觉承认。人能对此类理性暗含做出揭露,得谢谢皮亚杰和弗洛伊德。被自己从心底肯定为恶的制度能去为人家好?那不是说让狼可做守护神吗?它要能为人家好,其唯一的条件就是它不再做为制度存在。
你和阿宝为什么会说自己党的立场没有变,就因为你们不用人的立场,而用你们那臭得不能再臭的党的立场。你们满脑子都是怎么才能使这具木乃伊不垮台,抓着根稻草就不肯放,怎么肯去看看那稻草是香是臭呢?你和家宝就不能想想:“是从香港的长远利益出发”这些话不是在说“共产党就不管港人眼下死活吗”?
是共产党在撒谎还是香港民主派在那里异想,并不需伊始,你我心里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为这“两制”肯定地是有比较地适合人类生存的和违忤人类生存的----道理很简单:若两制都适合或者都违忤人类生存,则都造不成两制,有同性同质相容原理!这里的性质是“适合人类生存”,都适合溶为一制,都损害也溶为一制。所以说“两制”中必有一恶一善,一虚一实。究竟是真实的东西怕看还是假的怕看?究竟是恶的怕阳光还是善怕阳光?在这点上阿涛与我等找不出什么异处,不同的是我们只对理的真负责,他呢?对党如何不崩负责,所以所想虽一样,所言也就天渊别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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