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国管局为给国务院一些部委盖宿舍、给部长们盖房子,相中了和平里3-6区。新盖楼具体居住情况为:五区甲8号楼为部长楼,高层楼,尚未全部入住;五区甲1--6号楼为国管局宿舍、卫生部等部委楼,六层楼,2001全部入住;六区1--3号楼为商品楼,高层楼,1998年已全部入住,每平米8000多元。2001年3 月,他们打着危改的旗号拆了我们的房子,在原址新盖了五区甲8号部长楼。
2001 年 5 月 1 日,我出差未在北京,拆迁办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及双方未达成协议情况下,雇佣几十名民工强行将我家的全部财产被其掠夺一空, 随即将房子强行拆除,我回京后,发现财产没了,家也没了,竟是被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给砸了、给抢了,使我连一个窝都没有了。 此时我向派出所报案,副所长说:这不是治安问题不管。拆迁公司他们解释说:是被盗,他们自行处理了,既然是被盗为什么又不报案,而且派出所又说不是治安问题,这明摆着彼此说话自相矛盾(因为派出所的人员都得到房子及钱款),此后去东城区法院也不受理此案,因为甲方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管理中心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将原东城区法院民事厅厅长李丙旭聘为工作人员,致使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他们这么胡作非为是共同利益驱使的 ,派出所管片民警刘威刘伟等在此分配住房,所长得到几套住房:其岳母李承英一人居住,用其名义分配三套住房,一居、两居、三居各一套,这些住房是不应该分给他们的。国管局支持拆迁公司这么做,为他们提供了周转房,替他们将抢走的东西保存在五区 8 号楼。
国管局的人在野蛮强拆中得到好处,并且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的交易。如曾经有一笔 300 多万元的款项,从国管局划出没有用于拆迁,而是被拆迁公司拿到郑州投资办厂,结果血本无归,国管局后来卖了 10 套房子才把此款补上。他们利用职权将拆迁户张红斌 28 万元房款转给房虫子,致使该户两年多拿不到房款及房子。被拆迁户鞠远常,在双方未达成协议情况下将其一家推到马路上,抢走全部财产,至今未还,使其全家四处流浪无家可归。 后来我再次出差时,拆迁公司骗取与我父亲签了合同,在我父亲没准备并不知情我损失多少东西的情况下,把剩下的东西推给了我父亲,当我发现我的财产缺损严重,找他们时,他们对我损失不负任何责任。三年多我损失 59 万多元一直得不到解决。
我先后找到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北京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高法及高检等部门,他们说:管不了国管局或不归他们管。
为便于您了解情况,特将 国管局有关部门电话提供如下: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63096382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66112316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 66171080
联系电话: 1391129634 /64043908 地址:东内大街 1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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