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诱惑希腊留学
2001年8月4日,周林参加了天诚公司举办的赴希腊留学说明会。天诚公司承诺:赴希腊留学3个月后可办理申请国签证,凭此签证可在欧盟其他国家出入或留学;费用低廉,可用有效签证合法打工;学校教学质量一流。周林于8月13日同天诚公司签订了赴希腊留学协议书,于2001年10月踏上了希腊留学之路。
10月14日,周林到达希腊后才发现,天诚公司所推荐的美国纽约大学希腊分院因注册问题,其颁发的毕业证书根本不被希腊政府承认;最糟糕的是,周林到达希腊3个月学生签证期满后,并未如愿地拿到希腊签证,只收到了一张由希腊警察局发给她的“具备办理必须的居住许可证条件”的收据。凭这张“收据”,不仅不能合法打工,而且每天都担心会被希腊警方视为“非法移民”。直到2002年7月,签证还没办下来,周林不得不中止学业回国。
被告称履行了协议
法庭上,周林称,此次赴希腊留学,她共花掉12万元,却换来了希腊政府不承认的学历,并成为“非法移民”,要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
被告天诚公司在法庭上辩称,原告于10月14日抵达希腊,被告已履行协议书的约定义务;其次,被告只承诺由希腊学校帮助办理居住证,并未确定签证下来的时间;被告推荐的美国纽约大学希腊分院,不管是希腊分院还是在纽约学习,其证书都具有同等效力。
12万学费仅拿回1/3
今年8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美国纽约大学在希腊根本没有分院,被告所谓的“希腊分院”是“纽约州际大学纽帕兹分校及帝国州立学校合作的希腊分院”,其颁发的学位希腊政府不承认,被告存在严重欺诈行为,法庭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中介费、报名费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
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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