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德成成功逃出中国与他的声明同样使我震撼不已。多年来,我从一些朋友处模模糊糊地知道这三个人的命运,我也听到一些朋友开始为当年的“幼稚行动”进行了反省。然而余、鲁的“宽宏大度”使迟到的声援显得更加尴尬──显然,任何形式的声援都无法填补我们的罪恶感和道德羞耻。看到这条消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羞愧,为十五年前的“多数暴政”,我是那“多数暴政”的参与者,尽管当时在形式上我不在场。我的第二反应仍然是羞愧,为这十五年的寂静,而我是这寂静的参与者──我已经快忘掉这三个人的命运了,并且是完全无意识的。我最后的反应还是羞愧──我甚至是一个没有资格羞愧的人,一方面这羞愧不能抵挡“喻东岳在狱中被折磨至精神失常”,也不能抵挡“喻东岳有期徒刑20年,鲁德成有期徒刑16年”;另一方面,我以什么资格向世界展示自己的羞愧呢,我们甚至不知道谁能为这一悲剧负责,像波兰特一样面朝广场长跪不起……然而迟到的声援仍然是必要的,除此而外,我们还能怎样为自己的信仰挽回一点荣誉呢?
余志坚和鲁德成的声明或者会制造一种政治寂寞,它让人无言以对。它以宽厚的姿势先把当年“扭送”放到了被告席上,然后把十五年的“寂静”同时推向了前台。我要说明的是,这不是该声明的本意,但世界应该看见这样一场审判,并诚实地低下头颅。可以想像这一声明客观上在追问一连串的表态式的“自我批评”,然而,我期待这一事件能为中国自由主义事业提供一次真正自我检讨的契机。“毛像”事件究竟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我不认为这三个人是“英雄”或“圣人”,他们十五年前的行为并非政治壮举,那是一种情绪性的政治反应。但他们的举动在法学上符合“自然法正义”,也表达了否定“偶像崇拜”这种深刻的政治意识。其次,他们是英雄,这三个人因为北京当局的暴虐、八九学生的右派幼稚病、整个社会的冷漠、特别是中国自由主义者和民运人士的集体沉默而成为受难英雄。他们的命运成为整个时代精神的象征:坚守常识真理成为“极少数人”,国家和人民极其精英分子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方向,对他们实施了政治活埋。检讨这一悲剧不仅要反省当年学运的“第二种忠诚”,更应该使自由派运动把警惕多数暴政视为自己终身的事业。这三个人当年在广场上显然是“极少数人”,对他们的“扭送”是典型的“群众专政”。我们退一步讲,即使他们的表达在政治上是错误的,但他们仍然有那样表达的法律上的自由──政治判断压倒法律判断,这是中国政治运动的一个长期病症。这种状况到今天是否改善了呢?不容异见、党同乏异、以圈子的方式用报刊和电子邮件等媒介“纽送”“持不同政见者”,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最后,偶像并没有在1989年彻底倒掉,毛泽东还“活在我们心中”──各种主义背后几乎都站着毛泽东本人,那就是各种形式的骄傲。专制主义的精神根源就是人的骄傲,这种骄傲尤其不能容忍任何向它扔鸡蛋的人。因此,余志坚等人的命运的确具有代表性,中国的偶像是骄傲,它将把所有消解这一偶像的人折磨得精神失常,或者将之关进各种“监狱”之中。
战胜骄傲是中国政治唯一的文明出路。没有什么事件比“毛像”事件更能够击碎我们心中的“毛泽东”了。这三个人的命运应该使任何死不认错的心灵恢复忏悔意识,没有人是无罪的。前不久有人追问:耶稣为什么不救林昭?现在上帝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展示出来了:一方面,你何以知道耶稣没有救林昭;另一方面,你为什么不救余志坚?认识上帝首先要认识人,认识你自己。当我们义愤填膺地谴责对“林昭”的旁观时,如果我们对余志坚的命运反而无动于衷、视而不见,那么所有的“神圣追问”都是一种文学矫情,一种可耻的道德伪装,一种不可救药的理性傲慢。耶稣参与了世界的苦难,并通过信仰为超越这苦难致指明了一条道路。而旁观者是人,行凶者或同谋者也是人──旁观“毛像事件”的人指责上苍的那种精神脾性,仅仅说明了人是如何的不知羞耻和不懂反省。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不能理解犹太人的历史,那些饱经灾难的人们,如何在苦难中仰望天宇,忏悔认罪。
余志坚、喻东岳和鲁德成的受难,连同“六四”血案中的死难者一起,共同构成了天安门事件的全部政治意义。我不认为这两起事件的政治意义是互相反驳的。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展示了中国民间政治的综合高度。余志坚、喻东岳和鲁德成的受难更有价值的地方还在这里:自由先于民主;人总是有局限的。
2004年11月18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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