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之五:“领导负主要责任”
毛泽东的文章里有这样的话:当地干部和外来干部有矛盾,当地干部负主要责任;汉族干部同少数民族干部有矛盾,汉族干部负主要责任;党员干部同非党员干部有矛盾,党员干部负主要责任。我对这个说法心悦诚服,因为给人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感觉。但经过长期观察,共产党信誓旦旦表示的“严以律己”、“有了事领导负责”等,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请看在所谓“肃贪”行动中,枪毙的大多数是某会计、某经理,可有几个部级干部、省级干部判重刑?即使有,也是副职。更多的情况是,一个犯错误干部在此地、此部门作处理(撤职、免职之类),不久后他又在别地、别部门冒出来,而且官做得更大。“刑不上大官”、“出事找替罪羊”,是中共政权的实况!
这里举河北省的例子,作为印证。
河北省会石家庄周边,包括平山西柏坡,曾是中共聂荣臻游击老根据地。由于林彪的“四野”从东北打到海南岛,其部下升迁迅速,而被称为“常败将军”的聂荣臻部下窝在河北,干部挤了疙瘩,心里窝火,争官心盛,河北便成为一块又臭又硬的痞子政客大本营。林铁、刘子厚、李雪峰、高杨等派系打斗得厉害,但他们都以“左”取悦中央,正好“石家庄”的第一个字写的了草一些就像“左”字,所以石家庄有了绰号“左家庄”!
江泽民上台后动用其心腹红人程维高任河北省第一把手,程维高又动用一个杀猪出身的张二辰当石家庄市长。程维高有江泽民当保护伞,飞扬跋扈,任人唯亲,放手大贪。由于对立面的不懈揭发以及江泽民势衰,终于打开缺口:常务副省长丛福奎、省会石家庄市长张二辰,均因贪污受贿判刑。接着是他的秘书李真事发,开始时程维高还沉得住气,后来听到李真被判处死刑,当时瘫坐下来,面部脱形。
2003 年11月13日上午,“河北第一秘”,绰号河北“二书记”的李真,经最高法院核准,被采取注射的方式执行了死刑。李真头脑聪颖,处事干练,连年评优,又是河北省和国税总局的双料后备干部;李真曾包揽河北省党政干部的人事大权,贪污受贿数字巨大。孤立而言,杀之不足惜。
在他的贪污受贿的罪行暴露后,大陆报刊连篇累牍加以报导,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中共“肃贪”秉公无私,清明政治就要到来了。
如果谁这样看,未免幼稚了;他可以起名叫李真,我们可不能看待中共太天真!
一般说来,秘书是他(她)所服侍的首长的应声虫和保密员,谋士和打手,“跟包”和心腹。李真并不例外,但又不止于此。有一次,中央领导人要在西柏坡举行纪念会,程维高等省领导干部做为东道主和地方官,理应先行到达集会地才对。可是车子不来,已经耽误了预定出发时间。有人埋怨未在场的李真准备不足,程维高也像要发火。就在这时,李真来了,他竟然当着各位领导的面,大喝一声:“吵甚么吵!”一下把场面控制了。可见李真有一般秘书的共性,更有超越一般秘书同老板间关系的特殊性、神秘性。但在报导李真的犯罪过程时,很少或很轻描淡写地涉及他同所服侍的大老板----程维高之间的密切关系。这里面的鬼只有愚人看不出来。
河北省的贪污受贿官吏以及他们的亲属,早就抱窝了,除了丛福奎、张二辰外,程的儿子、女儿、妻子的腰包都以惊人速度膨胀。其子程慕阳几年间掠夺了国家“上亿元的资产”。程维高妻女因经济问题被逮捕,而程慕阳闻风后举家逃到加拿大。
最近我读了“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写李真生平的书,作者是李真的同学和同事。其中披露了一些李真受审查过程中的细节。
李真在受审查期间,专案组负责人曾告诉他,只要主动交代,就会从轻处理。李真还真是“天真”。他颇受感动,一五一十写出了他的罪行录。事后专案组的人向记者披露,不少材料,若是李真不说,专案组是无从查出的。李真在量刑期间,也不是一下子就定为死刑的。有人嘲笑李真在宣判时思想准备不足,表现“熊包”,这是不公平的。我认为至少有“三不公”:第一、既然专案组有言在先,主动交代就减刑,为甚么不兑现?须知中共的专案组是代表法律、国家、党来说话的!第二、在李真同老板的关系上,从法院到大陆媒体一直刻意掩饰,我们姑且不说“领导负主要责任”就是处死程维高,但二人的结局也不该有如此天壤之别:为吏的下地狱, 为官的进天堂----程维高只是降级和开除党籍,根本没有进入法律程序,他先回苏州寓居,随后不知去向,不管他在天下哪个角落,他的生活享受和百姓相比, 还是人间天堂。第三、李真若有一个好爸爸,像当朝常委或退休元老甚么的,他就是贪污数字再大些,也死不了!
现在我们明白了,对这个秘书的不厌其烦的犯罪渲染,正是对领导者程维高的遮掩和庇护。目的是让全国人民把对贪污受贿的痛恨情绪转移到一个小虾米身上,忘掉大鱼,忘掉巨鲸江泽民之流,更忘掉邪恶鱼塘----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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