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时许,李久明被唐山市政法委、唐山市公安局以及冀东监狱负责人送回家。见到家人,李久明忍不住失声痛哭。经过这次冤狱,年仅40岁的李久明已头发花白,苍老憔悴。
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东监狱一支队干警郭某家中遭遇抢劫杀人,郭某和妻子被歹徒用刀刺成重伤,造成郭某终身残废。因此前李久明与郭某妻妹有暧昧关系并发生纠葛,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认定为这起抢劫杀人案的真凶,2002年7月16日李久明被正式逮捕。2003年11月26日,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8月真凶在温州落网,几经周折,李久明才得无罪释放。
目前已认定李久明杀人案是一起冤假错案,有关部门领导已向李久明正式道歉,制造这一冤案的责任人正接受调查和处理。
为李久明代理此案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树亭向记者介绍,此案在开始之初,南堡公安分局办案人员仅凭受害人的猜测就锁定李久明是真凶,然后再搜集拼凑证据,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而法院审理时不经过质证,导致这一错误越来越大,如果不是真凶落网,李久明险些人头落地。真凶落网后,温州警方曾向唐山南堡警方发出协查通报,但错案一直没有纠正。律师与李久明家人赴温州调查取证后,多方反映,最后通过全国政协常委、法学家夏家骏先生将这一冤案反映给中央领导,引起各方重视,冤案才得以昭雪。
昭雪回家的李久明表示,他将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两年零四个多月的不白之冤讨还公道。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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