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時許,李久明被唐山市政法委、唐山市公安局以及冀東監獄負責人送回家。見到家人,李久明忍不住失聲痛哭。經過這次冤獄,年僅40歲的李久明已頭髮花白,蒼老憔悴。
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東監獄一支隊干警郭某家中遭遇搶劫殺人,郭某和妻子被歹徒用刀刺成重傷,造成郭某終身殘廢。因此前李久明與郭某妻妹有曖昧關係併發生糾葛,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開發區分局認定為這起搶劫殺人案的真凶,2002年7月16日李久明被正式逮捕。2003年11月26日,被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今年8月真凶在溫州落網,幾經周折,李久明才得無罪釋放。
目前已認定李久明殺人案是一起冤假錯案,有關部門領導已向李久明正式道歉,製造這一冤案的責任人正接受調查和處理。
為李久明代理此案的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樹亭向記者介紹,此案在開始之初,南堡公安分局辦案人員僅憑受害人的猜測就鎖定李久明是真凶,然後再蒐集拼湊證據,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而法院審理時不經過質證,導致這一錯誤越來越大,如果不是真凶落網,李久明險些人頭落地。真凶落網後,溫州警方曾向唐山南堡警方發出協查通報,但錯案一直沒有糾正。律師與李久明家人赴溫州調查取證後,多方反映,最後通過全國政協常委、法學家夏家駿先生將這一冤案反映給中央領導,引起各方重視,冤案才得以昭雪。
昭雪回家的李久明表示,他將通過法律手段為自己兩年零四個多月的不白之冤討還公道。
(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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