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12月4日接到多维新闻社的来信,他们在来信中声言将等到我的回答后再登出他们的信。因周末是本人最忙时期(这点曾在多维社记者高伐林要求采访时谈过),未及回信。今天是12月6日(星期一),却发现多维新闻社并未遵守自己的承诺,而自行将信登在博讯网站上。多维新闻社为了准备它们给我的信用了四、五天时间,但在等待别人的回信时却连两天都不能等。
本人已经于12月6日22时40分将给多维新闻社的回信发给多维新闻社。然后按照多维新闻社的做法将此信公布于众,欢迎各网站刊登。
何清涟
2004年12月6日
给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的回覆:
多维新闻社:
本人已经收到贵社在12月4日一天之内发过来的内容相同的三封函件。在此就来函中所涉事实谨作答如下:
一、诚如贵社所说,多维新闻社与明镜出版社是各自独立的企业。但贵社陈述两者联署写信函的理由是因为我在接受大纪元的采访中“对多维与明镜一并提出了指责”,这与事实不符,因为我在采访中并未将两家混为一谈。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我与多维新闻社并无任何合作关系,而只是与明镜出版社有过出版合约。就我所知,在我与明镜出版社签订出版合约之时,多维新闻社还未诞生。关于明镜出版社与我之间曾经有过的出版合约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多维新闻社无关。
何频先生在看到大纪元对我的采访后(11月29日中午)给我来电,并在电话中谈到,出版事宜是他与我之间的商业机密,不能够公开谈论。我现在尊重他的意见,请转告明镜出版社及何频先生就此事与我联系,并将12月4日尊函中提到的稿费收据传真给我。我与明镜出版社之间将按照合同条款,逐一探讨双方在合同期内对合同履行的权利、责任等状况。事实上,在我以前多次与何频(包括最近这次在电话里)谈到发行量与版税问题时,他都未否认2000册之说,强调的只是他的艰难。尊函中提到的情况确实需要与明镜出版社仔细探讨,必要时再深入调查。
二、贵社来函结尾部份强调,我与贵方有“多年合作关系”,私谊、公交似乎都不错。但来函是多维新闻社及明镜出版社联署,容椎贾挛蠼狻N胰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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