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反腐妙计丰收。今年夏天,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历时五年,推出了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即:设立一个全国退赃的公开账号。在案发前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和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任何处分。在我看来,这个“突破性的锦囊妙计”,不过是给贪污分子吃定心丸--只需对其案子的侦查进度有个掌握,或有人通风报信,贪官便可以毫无顾忌地为人民币服务。在此奇招庇护下,贪污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大不了提前还你就是了。实在还不上了,还可以贪污B款为A款抵帐,打一个时间差。
又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明年起将在部分地区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洁公务员退休时可拿到在职期间每年缴纳、单位贴补的一笔保证金,反之保证金则将被扣减。据初步测算,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廉政保证金”。对于这个政策,有不少媒体从法治与德治互补的角度叫好。总结他们的观点,不外乎“饱暖思廉洁”。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
首先,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不腐败的。退休时他白拿30万,对他个人当然是有益的。问题是,他既然不腐败,给他30万做什么?国家财政岂不是白白损失了30万?换句话说,既然他不腐败,奖励他30万元就等于浪费国家财政。有这闲钱,不如投到危机重重的乡村教育上去。如果只是为了给公务员送狗肉吃,那又何必挂个“反腐败”的羊头?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廉洁只是尽职,而不是什么可以值得奖励的光荣。公务员张扬自己对社会的潜在危害,为什么要整个社会为他们买单,而自己净得好处?
其次,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腐败的,他的腐败行为直到他退休时一直没有被发现,那么他最后白得了30万。这等于是为腐败分子锦上添花,代表国家给李友灿们再送上一箱子钱。有人说,如果他腐败,迟早会被查出来的。问题是,如果可以被查出来,还要保证金做什么?假定腐败都被查出来了,再扣除廉政保证金,这一前一后,除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有什么功劳?
西谚云,地狱常为善愿铺就。同样,鼓励善并不能制止恶。不妙的是,廉政保证金的出台,是从性恶论(预定每个公务员都有可能去贪污)出发,却向性善论找偏方。换言之,它不是按宪政思路设计制度预防犯罪,而是舍本逐末动用国库,对“不犯罪者”进行奖励。一方面,在国家财政累进支出上再一次向“公仆”倾斜,扩大社会的不公与不三不四;另一方面,对于技艺不那么差的腐败分子来说,无非是增加一笔不义之财。
此外,既然是从性恶论出发,何不将这种理念运用到其他领域?对于惯偷,为了保障他不再偷东西,可以给一笔“不偷保证金”。只要果他不偷(客观上也可能偷了不被发现),等他到了偷不动年纪时奖给他一笔钱。现在官方与学界都认为中国最危险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说到底是怕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拿起扁担导致天下大乱。既然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先例,现在也出现了部分农民冲击政府的危险征兆,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考虑设计一套保证机制:如果一位农民一辈子都不提着扁担找出路,到他老了提不动扁担时也奖励他三十万?理论上都可行,为何独爱公务员?难道是因为公务员的“不饱暖”比农民的“不饱暖”更紧迫?
为更好理解“廉政保证金”制度,我们可以打个比方。在一个房间里关着一群漂亮的美女,假设她们永远年轻漂亮。一位男看守提着钥匙在外面巡逻。房间与走廊里装有摄像头,但是监视功能经常失灵。一是线路质量有问题,二是看守可以关闭所有摄像头。也就是说,看守随时可以进入房间并占有其中任何一位美女。为了保卫这群美女,美女保护协会想出了一个办法:如果看守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几十年如一日不侵犯她们,到六十岁时,就奖他一个美女。
接下来是一连串简单的问题。看守能否坚持几十年不对美女动心?60岁时美女对他意义有多大?摄像头可以由看守单方面控制,美女保护协会在此是否尽职?被用作奖励的美女是不是无辜?如果看守一直占有部分美女,美女保护协会最后的“义举”是不是拿美女奖励色狼?我们还可以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一二三工程”,看守占有美女后,将她送回房间,他是否还是合格的看守?归还导致对占有的免责,是不是间接承认了看守占有的正当性?
又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明年起将在部分地区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洁公务员退休时可拿到在职期间每年缴纳、单位贴补的一笔保证金,反之保证金则将被扣减。据初步测算,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廉政保证金”。对于这个政策,有不少媒体从法治与德治互补的角度叫好。总结他们的观点,不外乎“饱暖思廉洁”。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
首先,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不腐败的。退休时他白拿30万,对他个人当然是有益的。问题是,他既然不腐败,给他30万做什么?国家财政岂不是白白损失了30万?换句话说,既然他不腐败,奖励他30万元就等于浪费国家财政。有这闲钱,不如投到危机重重的乡村教育上去。如果只是为了给公务员送狗肉吃,那又何必挂个“反腐败”的羊头?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廉洁只是尽职,而不是什么可以值得奖励的光荣。公务员张扬自己对社会的潜在危害,为什么要整个社会为他们买单,而自己净得好处?
其次,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腐败的,他的腐败行为直到他退休时一直没有被发现,那么他最后白得了30万。这等于是为腐败分子锦上添花,代表国家给李友灿们再送上一箱子钱。有人说,如果他腐败,迟早会被查出来的。问题是,如果可以被查出来,还要保证金做什么?假定腐败都被查出来了,再扣除廉政保证金,这一前一后,除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有什么功劳?
西谚云,地狱常为善愿铺就。同样,鼓励善并不能制止恶。不妙的是,廉政保证金的出台,是从性恶论(预定每个公务员都有可能去贪污)出发,却向性善论找偏方。换言之,它不是按宪政思路设计制度预防犯罪,而是舍本逐末动用国库,对“不犯罪者”进行奖励。一方面,在国家财政累进支出上再一次向“公仆”倾斜,扩大社会的不公与不三不四;另一方面,对于技艺不那么差的腐败分子来说,无非是增加一笔不义之财。
此外,既然是从性恶论出发,何不将这种理念运用到其他领域?对于惯偷,为了保障他不再偷东西,可以给一笔“不偷保证金”。只要果他不偷(客观上也可能偷了不被发现),等他到了偷不动年纪时奖给他一笔钱。现在官方与学界都认为中国最危险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说到底是怕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拿起扁担导致天下大乱。既然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先例,现在也出现了部分农民冲击政府的危险征兆,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考虑设计一套保证机制:如果一位农民一辈子都不提着扁担找出路,到他老了提不动扁担时也奖励他三十万?理论上都可行,为何独爱公务员?难道是因为公务员的“不饱暖”比农民的“不饱暖”更紧迫?
为更好理解“廉政保证金”制度,我们可以打个比方。在一个房间里关着一群漂亮的美女,假设她们永远年轻漂亮。一位男看守提着钥匙在外面巡逻。房间与走廊里装有摄像头,但是监视功能经常失灵。一是线路质量有问题,二是看守可以关闭所有摄像头。也就是说,看守随时可以进入房间并占有其中任何一位美女。为了保卫这群美女,美女保护协会想出了一个办法:如果看守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几十年如一日不侵犯她们,到六十岁时,就奖他一个美女。
接下来是一连串简单的问题。看守能否坚持几十年不对美女动心?60岁时美女对他意义有多大?摄像头可以由看守单方面控制,美女保护协会在此是否尽职?被用作奖励的美女是不是无辜?如果看守一直占有部分美女,美女保护协会最后的“义举”是不是拿美女奖励色狼?我们还可以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一二三工程”,看守占有美女后,将她送回房间,他是否还是合格的看守?归还导致对占有的免责,是不是间接承认了看守占有的正当性?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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