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称:“犯罪嫌疑人李艳忠对其杀人事实供认不讳。李自称:“当时觉得脑海里充满了杀人的念头,思想被一些不好的‘生命’控制,就像不是自己的思想一样,他就控制你的思想,叫你去做杀人、自杀等事情。””
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精神病患者发病的特症。无论李某是否有精神病史,他的自述已经准确无误的表明他当时是个精神病发作者。一个可怜的精神病患者不幸杀死自己的骨肉,本是件让所有人都悲伤的事,可有人却想利用这件不幸,藉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为核实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大纪元记者对大港油田有关部门进行了电话采访。记者打电话到大港油田东港公安局,公安局的人说没听说这事。大港油田有自己的电视台,本单位职工杀死两名六岁的孩子,其中一个还是自己亲生女儿,事件发生在7月10日,即天津日报报导前5天,按理说,若真有此事,油田里上上下下哪个职工会不知道呢?可是,油田电视台新闻部主任说不知道,让找宣传文化科,宣传文化科也不知道,让找党委办公室,按理说一个杀人刑事案件,为什么不推荐找保卫科公安局,而要找党委呢?这本身不就是在暗示,该案件不是普通杀人案,而是政治案件吗?
天津日报称在李某家中搜出了法轮功书籍,由此断定此案是法轮功造成的又一家庭惨案。说到“又一惨案”,记性好的读者也许不会忘记,在两三年前,在中央电视台被老百姓称为“焦点谎谈”节目中,曾播出过很多所谓“法轮功杀人案”,从傅怡彬杀妻杀母案,董立杀妻伤女案,关淑云杀女案,赵合杀警案,邹刚杀人案,再到天安门自焚案,尽管中共一言堂宣传任由其评说,不管当时媒体把该新闻如何设计得好像真的与法轮功相关,但事后人们都看清了,这是中共惯用的栽赃陷害手法,把精神病人干的事强加在法轮功头上,就跟当年证明刘少奇是叛徒汉奸一样,人证物证俱在,可中共当时的“证据确凿”,事后证明都是诬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法轮功在全球几十个国家传播,为啥就只有在中国听说杀人了?电视上那些法轮功杀人案,其实都是些疯子干的,然后栽赃在法轮功身上。就好比一个学校,里面要是有一个学生精神出毛病了,干坏事了,能说是学校本身坏了吗?再说很多人根本就没练过法轮功,非要往上面扯,这样的新闻啊,没人信”。
- 关键字搜索:
- 中共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