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岁的李承恩,昨天开庭时穿着一套灰白色的衣服,看上去很清瘦。据他的舅舅和妹妹说,李承恩不到10岁时,爸爸莫名失踪,妈妈随后改嫁,他和幼小的妹妹全靠亲戚拉扯长大。16岁时,舅舅把他从潼南老家带到主城区,教他学汽车修理。两年后,他在南坪一家汽修厂工作时,偶然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林枚(化名),两人一见钟情。曾和他们一起居住了一段时间的妹妹说,哥哥每月能挣2000多元,林枚没有工作,哥哥就养着她。平时哥哥对她百依百顺,连饭都舍不得让她做。
昨天在法庭上,李承恩仍表示他对林枚的感情永远不变。他说,从小失去父母,十分渴望有人爱。自从和林枚恋爱后,就把她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两人口头订下死亡契约:谁先变心,另一个人就可将其杀死。
去年,林枚的感情开始发生变化。同年11月18日,她再次提出分手。李承恩给母亲留下一封信,详细讲了两人的山盟海誓和死亡契约。就在当天,在和林枚为分手的事发生争执之后,他一怒之下向林枚连刺14刀,最终致其死亡。
杀死林枚后,李承恩主动打电话向警方自首。他的辩护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刘律师说,调查表明李承恩此前从未犯过罪,主观恶习不深;两人也确实订立过愚蠢的“死亡契约”,李承恩是在感情冲动之下才犯罪。
公诉人当即辩驳,爱情誓言并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昨日,林枚的家人没向李承恩提出赔偿。
李承恩被押走时,不住地往旁听席上张望,希望能看到他的亲人。但他的舅舅和妹妹却含着眼泪说:“实在不忍心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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