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住妻一楼养妾
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静的妈妈在与自家仅一楼之隔的15号楼里堵住了丈夫王志华及一个40多岁的女人,随即与丈夫发生争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见此情景跑掉了。后来杨锡莉了解到,那间房子是丈夫王志华刚通过中介公司租下的。
更可笑的是:此前丈夫王志华和那个女人一直住在他们家楼下的101室。两人在此一住就是6个多月,直至搬到15号楼才被妻子发现。
王静说:“我最了解爸爸的心理了,他以前是个军人,作战参谋,最懂得打心理战了。他之所以把‘二奶’养在我们家的楼下,他是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
亲情难唤父回头
2003年10月24日,被妻子发现自己的隐情后,王志华于当天晚上把家里的存折及妻子杨锡莉的工资卡拿走,此后,除几次回家拿衣服外,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2004年2月16日,王志华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解除自己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不影响当时正读高中女儿的学习,杨锡莉把这一切都咽到了肚子里。但纸包不住火,女儿还是知道了离婚的事实。开庭那天,17岁的女孩给法官送了一份“大礼”:一对相亲相爱的木偶老头、老太太,看着这份童心十足的“重礼”,法官们看到了一个孩子的乞求。2004年4月9日,法院判决:不准王志华与杨锡莉离婚。
2004年11月1日,铁了心的王志华再次提起诉讼,强烈要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
杨锡莉也请求亲戚、朋友、王志华的战友帮忙做工作,但都不管用。母亲的良苦用心,王静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让父亲迷途知返,她到父亲的办公室劝说过几次,但都是不欢而散,有一次还动了刀子。
女儿进京举报父亲
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王静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思想开始了举报,先是到爸爸的单位反映,无效;再到山东省纪律检察委员会举报,爸爸仍然没有得到处理。
2005年6月13日,高考刚一结束,王静就冒着酷暑到北京中纪委举报爸爸。王静至今记得:“那个胸前挂着115号胸牌的阿姨真好,她告诉我要有文字材料。”于是,王静一个人默默的来到中纪委门前的台阶上,一笔一画写下了父亲包养“二奶”的情况。
小姑娘美好的期盼没有实现:2005年10月28日,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王志华、杨锡莉离婚。
王静的心碎了,爸爸“包二奶”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处理,而且还堂而皇之的和妈妈离了婚。王志华还告诉女儿王静:“告到中纪委我也不怕,全山东都知道我包养李英(化名),谁也管不了我。”
2006年2月8日,春节长假刚过,怀着对爸爸的愤恨,已是大一学生的王静又一次来到中纪委举报。在举报材料中,王静写道:“强烈要求中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第152条、第154条之规定,调查处理我爸爸,开除其党籍。”
王志华:我是冤枉的
据了解,现在王志华已经不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上班,而是调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工作。
5月3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志华。对于工作问题,王志华说,工作不是调动,是为了躲这场“风波”临时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帮忙”,现在自己的关系、工资还是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记者告诉他想采访几个问题,王志华说,这些问题咱就不谈了,这是家庭隐私,请你理解。但他对记者说,对于女儿两次到中纪委反映的问题,自己是冤枉的,不存在的,为此,自己曾想到过自杀。
之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柏贵生,柏贵生说自己已经不分管这项工作了,但柏贵生证实,王志华到临沂市工作和这件事没有直接关系。
据悉,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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