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樓住妻一樓養妾
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靜的媽媽在與自家僅一樓之隔的15號樓裡堵住了丈夫王志華及一個40多歲的女人,隨即與丈夫發生爭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見此情景跑掉了。後來楊錫莉瞭解到,那間房子是丈夫王志華剛通過中介公司租下的。
更可笑的是:此前丈夫王志華和那個女人一直住在他們家樓下的101室。兩人在此一住就是6個多月,直至搬到15號樓才被妻子發現。
王靜說:「我最瞭解爸爸的心理了,他以前是個軍人,作戰參謀,最懂得打心理戰了。他之所以把『二奶』養在我們家的樓下,他是覺得『最危險的地方才最安全』。」
親情難喚父回頭
2003年10月24日,被妻子發現自己的隱情後,王志華於當天晚上把家裡的存摺及妻子楊錫莉的工資卡拿走,此後,除幾次回家拿衣服外,他再也沒有回過家。
2004年2月16日,王志華向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法院解除自己與楊錫莉的婚姻關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為了不影響噹時正讀高中女兒的學習,楊錫莉把這一切都咽到了肚子裡。但紙包不住火,女兒還是知道了離婚的事實。開庭那天,17歲的女孩給法官送了一份「大禮」:一對相親相愛的木偶老頭、老太太,看著這份童心十足的「重禮」,法官們看到了一個孩子的乞求。2004年4月9日,法院判決:不準王志華與楊錫莉離婚。
2004年11月1日,鐵了心的王志華再次提起訴訟,強烈要求法院依法解除他與楊錫莉的婚姻關係。
楊錫莉也請求親戚、朋友、王志華的戰友幫忙做工作,但都不管用。母親的良苦用心,王靜看在眼裡,急在心上,為了讓父親迷途知返,她到父親的辦公室勸說過幾次,但都是不歡而散,有一次還動了刀子。
女兒進京舉報父親
在多次努力無效的情況下,王靜抱著「寧毀爸爸的前途,不毀這個家」的思想開始了舉報,先是到爸爸的單位反映,無效;再到山東省紀律檢察委員會舉報,爸爸仍然沒有得到處理。
2005年6月13日,高考剛一結束,王靜就冒著酷暑到北京中紀委舉報爸爸。王靜至今記得:「那個胸前掛著115號胸牌的阿姨真好,她告訴我要有文字材料。」於是,王靜一個人默默的來到中紀委門前的台階上,一筆一畫寫下了父親包養「二奶」的情況。
小姑娘美好的期盼沒有實現:2005年10月28日,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判決王志華、楊錫莉離婚。
王靜的心碎了,爸爸「包二奶」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處理,而且還堂而皇之的和媽媽離了婚。王志華還告訴女兒王靜:「告到中紀委我也不怕,全山東都知道我包養李英(化名),誰也管不了我。」
2006年2月8日,春節長假剛過,懷著對爸爸的憤恨,已是大一學生的王靜又一次來到中紀委舉報。在舉報材料中,王靜寫道:「強烈要求中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50條、第152條、第154條之規定,調查處理我爸爸,開除其黨籍。」
王志華:我是冤枉的
據瞭解,現在王志華已經不在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上班,而是調到臨沂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5月31日,記者電話聯繫了王志華。對於工作問題,王志華說,工作不是調動,是為了躲這場「風波」臨時到臨沂市國土資源局「幫忙」,現在自己的關係、工資還是在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記者告訴他想採訪幾個問題,王志華說,這些問題咱就不談了,這是家庭隱私,請你理解。但他對記者說,對於女兒兩次到中紀委反映的問題,自己是冤枉的,不存在的,為此,自己曾想到過自殺。
之後,記者又電話採訪了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組長柏貴生,柏貴生說自己已經不分管這項工作了,但柏貴生證實,王志華到臨沂市工作和這件事沒有直接關係。
據悉,此事有關部門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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