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右)在7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
中使馆声明开篇再次否定“苏家屯集中营”的存在,并说“法轮功变化了方式……”对此,两位调查员从多个方面驳斥了这种说法。
书面回应说,“第一,中使馆声明暗示调查报告是法轮功的报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不是法轮功学员。我们做报告完全出于自愿,我们没有为做报告接受过法轮功或任何其他人一分钱,我们没有按照法轮功或任何他人的指令得出我们的结论。”
调查员在书面回应中说,“‘苏家屯集中营’的说法缘起那里医院外科医生的前妻。这个人并非法轮功学员,她在任何时候也没有改变对自己的经历事件的描述。乔高会见了她。会见纪录在附录13中可以查到。”调查员们在报告中表示,“这名妇女并没有撒谎”,他们的结论是,“她是可信的。”
书面回应中还说,“我们的报告并没有从该证人的证词移开,而是这个证词的扩展,(报告)所涵盖的超出了苏家屯医院。”
对于中使馆声明中说,“显然他们(指报告作者)的目的是诋毁中国形象。”调查员们的回答是,“我们并无意诋毁中国形象。我们关注的只是尊重事实和人权。”
中使馆声明中还说,“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签署的相关指导性原则,禁止人体器官交易,并保证捐赠者必须提前提供书面认可,并在最后一分钟可以拒绝捐赠。”
调查员们回应,“中共的声明是不符合事实的。中国国际器官移植(网络协助)中心的网址直到今年4月前有器官移植的明码标价。该标价在4月份被删除,但已经被归档。如果想看这一网址,可以到:http://en.zoukiishoku.com,看归档网址可到:
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com%2Flist%2Fcost.htm+&x=16&y=11
同时,许多个人可以证明,他们正在为中国的器官移植付款。”
书面回应中说,“中国一贯遵守‘保证捐赠者必须提前提供书面同意’的声明也被事实推翻。‘人权观察’报道,这种‘同意’从死刑犯那里得来的只是一小部份。即使针对这一小部份,该组织在1994年8月的‘中国器官获取和死刑’一文中称,在中国,一个人从第一次被告有严重罪行到他/她被处死的那一刻,监禁和拘禁一直都遭到滥用,更何谈递交荒谬的所谓‘自由和自愿同意书’。”
中共声明中还提到中国已经就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两位调查员说,“我们承认这一点。我们也注意到了几天前,即7月1日生效的这一法律。但这并不能回答在此之前我们的发现,曾经发生过的事实。此外,在中国,制定立法和执行法律之间有巨大的鸿沟。”
中使馆声明中称调查报告为“有政治意图的谣言”。对此,调查员回应说,“我们(报告中)的发现没有任何基于传闻。我们的任何发现都是有根据的、能够进行独立检验的。”
中使馆声明中称,报告“基于谣言和诬告”,并污蔑法轮功。两名调查员在书面反应中说,“要判断的是报告的真实性,对报告作者的攻击是不恰当的反应。”
对于中使馆声明中再次称法轮功为“×教”,调查员说,“这是大量中伤法轮功的又一个例子。在中国,正是这种中伤,对法轮功学员的非人和非人性化的待遇,给(活体摘取器官)这样违背基本人权的事情发生提供了可能性。”
调查员们在书面回应最后说,“在加拿大称一个无辜的团体为×教,是一种煽动仇恨的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这是在为中国(政府)效命,参与煽动仇恨。这是对中国‘外交立场’的一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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