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在甘肃省兰州,号称自中共建政以来甘肃最大贪官,女“巨贪”顾慧娟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顾慧娟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其受贿所得38.6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的价值1544万余元赃款及股权、债权返还被害单位。
顾慧娟,女,现年59岁,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11月任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2002年7月退休。因该案于2004年4月15日被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网民的评论:
----爽呀,贪那么多也不会死,最近捉了那么多贪官,也只是判无期,最后还是很快放出来了,钱的问题,用钱就可以减刑了,爽呆了,贪几个亿,然后把90%以上的钱存到瑞士银行,然后被国家捉到后,就只有10%的数目,就算完全上缴也无所谓,坐牢后,就用后台,关系,把钱从瑞士搞点出来,向监狱的贪官送送礼,程序完全,出来成功,所以,以后,哪个当官了,最要紧就是贪,贪得越多越好,反正都是坐牢,你贪10万是坐那么多年,贪1亿也是那么多.多贪点,在没坐牢前就可以心情的挥霍,垄断性的电力局真是爽呀,如果能进垄断行业做就好了.
----无期=20年=15年,再保外就医,很快就出来了,放心贪吧!又不会判死刑!!!!唉!悲哀!!!!!!!!人民在流泪!!!!!!!
----我顿时如梦初醒,原来电力是这样炼成的!不服?电死你!
----为什么中国舍不得判贪官死刑立即执行?
----给自己留后路呀!这个都不知道
----看到了没?要贪就往大的贪,十几万的贪污多半要被放倒!贪得多了,后台也就硬了,法律也就软了!
----直的不该抓呀/她刚刚要吃饱把她抓走了/马上就会再来一只饿狼/这样循环我们就真的用不起电了/////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嫖娼宁主义、吃喝思想、搞钱理论和“三个头叼”重要思想,学习黑社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黑帮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搞死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黑帮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搞钱和床上建设,带动群众为走向死路和社会倒退和性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黑帮在人民的利益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不必服从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后,享受在前。
----局外人根本不了解甘肃电力公司的情况,其实顾惠娟是冤枉的,中纪委应该查查甘肃电力公司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城市买的房,他们的子女明目张胆开着高级轿车上下班,有的年纪轻轻的个人资产好几百万是他们挣的吗?有的领导子女在美国等国家读书钱是自己吗?甘肃电力公司领导子女一边上班一边开公司有的是,甘肃电力公司的普通职工是很苦的
----各位网友我只想问你们一句,换了你们,贪个数千万,只叛个无期,改造的好也就10年,在走走门路,有个5 6年也就出来了,你们去不去贪?换了我,我肯定去贪!!
----才区区一千多万,而且还是"人民"的币.值得你们大惊小怪吗? 贪污几千万还拿出来报道,甘肃就是穷啊,没几个亿也好意思拿出手的。
----都懒得再说了,还最大女贪,切,最大的都留它狗命,更别说第二大第三大第N大了,是怕它咬出更大的官来还是拿钱买了命?!偷抢几十万就可能会判无期死刑,贪几千万几亿倒常常留条狗命,是不是真有我等小民不知的潜规则在作怪?!
----这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那法官懂法吗 ?
---她只不过是一个表象而已,判的轻是为了封住她的口,一审的情况如从实际情况来看,她是有点冤枉,但要从"国情"出发,就不冤枉了.如果真要判死,追究起来,场子可能收不了啊! 她没交出上面的人嘛,所以她结果不会差,不信咱们走着瞧
----陈水扁、陈建民,你还是同意大陆统一吧。 你想想,你也太冤枉了,不如中国一个处长,你花了那么点钱,台湾很多人把你抓着不放,你要是在大陆,舍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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