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贾甲 叛党引出的话题
大凡有原党统治集团中人(这里不讨论非党者)叛党逃出,一定会出现如下现象:
有一批人极尽所能把他抹黑搞臭。抹黑搞臭手段不外是贪污腐败、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叛逃作假、共产党所有罪行他都有分等等。一些很善辩的人不着痕迹地把凡同情营救者说成是蛇鼠一窝,助恶帮凶。所以,不但反对外界对他的营救,还主张痛打落水狗;非把他置于死地不可。最低限度也应该做到不同情,不营救。陈用林郝凤军韩广生叛逃如是,这次贾甲叛党外逃,当然也不例外。
这些抹黑搞臭主角,当然是一共产集团负有责任者,加上一些愤老中青、义务御用文人,还少不了一些“独知”。本文把这些家伙撂在一边不评论。我在这里是和那些对独裁专制疾恶如仇雠的朋友谈的。
要维护剥夺我们权利者的权利、要维护杀人者的生命权,叫人怎么愿意?我完全理解这些朋友的感受,因为我也是这样的过来人。
但是,感情归感情,理性告诉我们,若按感情行事,结果是我们的权利永远得不到保证;只有违背我们的感情和意愿按理性行事,我们的权利才有保证。
曾有一民主国之总理向别国求情不要处死他的毒犯国民。这到底对还是错?对在哪里,错在哪里?这个总理的思想行为不但没有错,还充分体现了“维护坏人的权利的自由和民主原则”;何错之有!以下就是以这种的精神解答为什么要营救贾甲。
(二)、从贾甲叛党说到理性计算
理性计算就是寻找以最小代价达到目的手段(方法、路径),并实现之。
要不要营救贾甲、要不要维护贾甲的权利,是一种政治行为;是民主与专制的政治搏弈。
很明显,凡是党成员离党、反党、叛党都对专制党有害无利,对民主有利无害,所以,现在反对支持鼓励贾甲叛党外逃的统治集团中人、愤老中青、义务御用文人、“独知”所为者应有之义;他们做的就是堵善促恶。我们就应该针锋相对,支持鼓励专制党成员离党、反党、叛党。这是民众,尤其是民运人士必须做的事。倘若我们因为感情上转不过弯来,以党官曾经作恶为理由反对他们改邪归正,这是正面的感情和理由做出负面的事。其客观效果只有一个:从外部消除专制党的离心力量,堵死了中共阵营内叛变者之路,加固专制党的团结,加强了专制势力;相对地是削弱自己的力量。这么一来,我们也是堵善促恶;也就是增加我们反专制实现民主的成本。我们怎么可以做这种利敌害己的非理性的蠢事?
如果我们支持和鼓励他们如是行为,就会像魏京生所说的:“我想这样退下去,慢慢大家就越有胆量,中共就支离破碎,就等于我们帮他们摆脱被中共绑架的状况。”这是破专制利民主的行为,我们为什么不做?网友草虾说得好:“只要离开匪共体系,就该获得我们的帮助”;“如果陈良宇叛逃,我们也要营救!”这些朋友的观点体现了自由民主精神,是正道。
(三)、从贾甲叛党说到道义责任
按照我们的共同认定,专制独裁是没有道义的;专制独裁党做的就是背义缺德的事,其执事成员就是背信弃义伤天害理者。对一个背离伤天害理的人,我们有支持和鼓励他们的道义责任。中国的正面文化传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支持和鼓励周处弃恶从善。对专制统治集团中的“周处改邪归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支援不鼓励?
期望中国实现民主的人,尤其是民运人士到底应该不应该这么做?
(四)、从贾甲叛党说到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
我写了数以十计篇“好人坏人都有同等人权和民主权利”、“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观点的文章;反对者众,支持者寥若晨星 .“好人坏人都有同等人权和民主权利”、“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是自由和民主基本原则之一;不理解或不认同这些原则的人,可以说还没有踏入自由民主之门。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一位叫马丁 -尼莫拉的德国新教 牧师留下的发人深省的 墓志铭:“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认同自由民主的人士大概不会有人反对这些话的。我只要稍改动一些片语(其逻辑和道理是一样的),你就会看到“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的道理:“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 因为我认为共产主义者是坏人;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认为犹太人是坏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认为工会成员是坏人;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坏人;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请注意,共产党初始只是斗批杀杀国民党反革命分子的,接着是斗批杀地主富农,接着是斗批资本家,接着是斗批杀右派、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林彪党、四人帮、造反派、六四动乱分子、“邪教”分子、颠覆分子、民运人士、反掠地的“刁民”、维权人士…现在我在说他们正在斗批杀叛党的贾甲。希特勒只能做到,让人们认为他追杀的只是不属于自己的人,共产党却能做到,你认为他们追杀的是坏人,在毛泽东末期更做到了只要被追杀的你就必定认为他是坏人。
共产党曾经做到了对任何受共产党逼害的人“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的程度;经过长期的回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到近年才有人敢站出来说话。接受了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必须珍惜的机会和保持为贾甲说话勇气;我们必须坚持维护贾甲的权利!──否则的话,连海外、台、港也要进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的年代了。
可以“坏人没有权利”,就可以少数人没有权利,可以少数人没有权利,则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列为少数人而被剥夺权利。自由和民主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要有人有权划定某一些人是坏人,坏人没有权利,不论是逻辑推论还是事实演变的结果都是一样:自由终结、民主终结!
不管你感情如何,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只要你认为“坏人没有权利”,特别是当你把这种“认为”付诸行动时,最终的结果是“你自己没有权利”!这就是为什么要维护坏人的权利和“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的理由所在。
以上是从理论和逻辑说明“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命题成立。但是,“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还有更重要的理由:这就是权利。尤其是其中的人权,是人生而具有的,是所有人平等地拥有的。坏人剥夺好人的权利(中国现实)固然不合理;同样,好人剥夺坏人的权利也不合理。总之是任何人剥夺他人的权利都不合理。
另外,还有一层,民主的“元原则”是平等;不给坏人权利,则是破坏民主的元原则,民主就没有了根基。失去了平等“元原则”根基的民主,必定是“有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民主”的民主,民主也因此而必然变质成为专制。
贾甲既然在行动上叛党外逃,不论在道理上、在道义上、在感情上都理应视他为好人,所以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他的正义行为。即使退一步说,他是坏人,我们从理性计算、从民主原则出发,都应该支持和鼓励他这样做;维护他的权利。
有人说,我们都应该提高识别能力,分清好人坏人。对好人就应该维护他们的权利;对坏人,不但不应该维护,还要反对。这是大错特错了。
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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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大凡有原党统治集团中人(这里不讨论非党者)叛党逃出,一定会出现如下现象:
有一批人极尽所能把他抹黑搞臭。抹黑搞臭手段不外是贪污腐败、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叛逃作假、共产党所有罪行他都有分等等。一些很善辩的人不着痕迹地把凡同情营救者说成是蛇鼠一窝,助恶帮凶。所以,不但反对外界对他的营救,还主张痛打落水狗;非把他置于死地不可。最低限度也应该做到不同情,不营救。陈用林郝凤军韩广生叛逃如是,这次贾甲叛党外逃,当然也不例外。
这些抹黑搞臭主角,当然是一共产集团负有责任者,加上一些愤老中青、义务御用文人,还少不了一些“独知”。本文把这些家伙撂在一边不评论。我在这里是和那些对独裁专制疾恶如仇雠的朋友谈的。
要维护剥夺我们权利者的权利、要维护杀人者的生命权,叫人怎么愿意?我完全理解这些朋友的感受,因为我也是这样的过来人。
但是,感情归感情,理性告诉我们,若按感情行事,结果是我们的权利永远得不到保证;只有违背我们的感情和意愿按理性行事,我们的权利才有保证。
曾有一民主国之总理向别国求情不要处死他的毒犯国民。这到底对还是错?对在哪里,错在哪里?这个总理的思想行为不但没有错,还充分体现了“维护坏人的权利的自由和民主原则”;何错之有!以下就是以这种的精神解答为什么要营救贾甲。
(二)、从贾甲叛党说到理性计算
理性计算就是寻找以最小代价达到目的手段(方法、路径),并实现之。
要不要营救贾甲、要不要维护贾甲的权利,是一种政治行为;是民主与专制的政治搏弈。
很明显,凡是党成员离党、反党、叛党都对专制党有害无利,对民主有利无害,所以,现在反对支持鼓励贾甲叛党外逃的统治集团中人、愤老中青、义务御用文人、“独知”所为者应有之义;他们做的就是堵善促恶。我们就应该针锋相对,支持鼓励专制党成员离党、反党、叛党。这是民众,尤其是民运人士必须做的事。倘若我们因为感情上转不过弯来,以党官曾经作恶为理由反对他们改邪归正,这是正面的感情和理由做出负面的事。其客观效果只有一个:从外部消除专制党的离心力量,堵死了中共阵营内叛变者之路,加固专制党的团结,加强了专制势力;相对地是削弱自己的力量。这么一来,我们也是堵善促恶;也就是增加我们反专制实现民主的成本。我们怎么可以做这种利敌害己的非理性的蠢事?
如果我们支持和鼓励他们如是行为,就会像魏京生所说的:“我想这样退下去,慢慢大家就越有胆量,中共就支离破碎,就等于我们帮他们摆脱被中共绑架的状况。”这是破专制利民主的行为,我们为什么不做?网友草虾说得好:“只要离开匪共体系,就该获得我们的帮助”;“如果陈良宇叛逃,我们也要营救!”这些朋友的观点体现了自由民主精神,是正道。
(三)、从贾甲叛党说到道义责任
按照我们的共同认定,专制独裁是没有道义的;专制独裁党做的就是背义缺德的事,其执事成员就是背信弃义伤天害理者。对一个背离伤天害理的人,我们有支持和鼓励他们的道义责任。中国的正面文化传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支持和鼓励周处弃恶从善。对专制统治集团中的“周处改邪归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支援不鼓励?
期望中国实现民主的人,尤其是民运人士到底应该不应该这么做?
(四)、从贾甲叛党说到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
我写了数以十计篇“好人坏人都有同等人权和民主权利”、“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观点的文章;反对者众,支持者寥若晨星 .“好人坏人都有同等人权和民主权利”、“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是自由和民主基本原则之一;不理解或不认同这些原则的人,可以说还没有踏入自由民主之门。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一位叫马丁 -尼莫拉的德国新教 牧师留下的发人深省的 墓志铭:“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认同自由民主的人士大概不会有人反对这些话的。我只要稍改动一些片语(其逻辑和道理是一样的),你就会看到“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于专制”的道理:“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 因为我认为共产主义者是坏人;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认为犹太人是坏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认为工会成员是坏人;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坏人;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请注意,共产党初始只是斗批杀杀国民党反革命分子的,接着是斗批杀地主富农,接着是斗批资本家,接着是斗批杀右派、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林彪党、四人帮、造反派、六四动乱分子、“邪教”分子、颠覆分子、民运人士、反掠地的“刁民”、维权人士…现在我在说他们正在斗批杀叛党的贾甲。希特勒只能做到,让人们认为他追杀的只是不属于自己的人,共产党却能做到,你认为他们追杀的是坏人,在毛泽东末期更做到了只要被追杀的你就必定认为他是坏人。
共产党曾经做到了对任何受共产党逼害的人“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的程度;经过长期的回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到近年才有人敢站出来说话。接受了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必须珍惜的机会和保持为贾甲说话勇气;我们必须坚持维护贾甲的权利!──否则的话,连海外、台、港也要进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的年代了。
可以“坏人没有权利”,就可以少数人没有权利,可以少数人没有权利,则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列为少数人而被剥夺权利。自由和民主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要有人有权划定某一些人是坏人,坏人没有权利,不论是逻辑推论还是事实演变的结果都是一样:自由终结、民主终结!
不管你感情如何,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只要你认为“坏人没有权利”,特别是当你把这种“认为”付诸行动时,最终的结果是“你自己没有权利”!这就是为什么要维护坏人的权利和“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的理由所在。
以上是从理论和逻辑说明“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命题成立。但是,“不维护坏人权利的民主等同专制”还有更重要的理由:这就是权利。尤其是其中的人权,是人生而具有的,是所有人平等地拥有的。坏人剥夺好人的权利(中国现实)固然不合理;同样,好人剥夺坏人的权利也不合理。总之是任何人剥夺他人的权利都不合理。
另外,还有一层,民主的“元原则”是平等;不给坏人权利,则是破坏民主的元原则,民主就没有了根基。失去了平等“元原则”根基的民主,必定是“有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民主”的民主,民主也因此而必然变质成为专制。
贾甲既然在行动上叛党外逃,不论在道理上、在道义上、在感情上都理应视他为好人,所以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他的正义行为。即使退一步说,他是坏人,我们从理性计算、从民主原则出发,都应该支持和鼓励他这样做;维护他的权利。
有人说,我们都应该提高识别能力,分清好人坏人。对好人就应该维护他们的权利;对坏人,不但不应该维护,还要反对。这是大错特错了。
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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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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