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为什么成了罪恶的别名?
成都拆迁烧死1人 妻女烧伤住院
绕过重重障碍,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拍到了因拆迁而被烧伤的受害人王燕的照片,面对这张焦糊的面孔,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怒火,多年以后,当我们回顾当代中国的拆迁运动时,我相信,这张焦糊的面孔可以被视为拆迁户悲惨遭遇的一种象征。
六四天网的义工还告诉我们,1月20日,王燕的丈夫已经在这场罪恶之火中被烧死,事发时,他“全身燃烧不停蹦跳挥舞双手求助,最终在数百人围观中活活烧死”,而死者的父亲,在此前的强拆过程中也曾经被打伤。
对于王燕夫妇被烧伤和烧死的过程,当地政府继续装聋作哑,因受调查条件所限,六四天网的义工暂时没有给我们以详细的描述,但综合各方面情况看,拆迁方显然无法摆脱纵火嫌疑,因为有现场目击者称,当时有身穿迷彩状和白色上衣的拆迁方男子从5楼破窗,并逐级下楼逃走。
据了解,王燕夫妇所在成都链条厂宿舍,在短短一个月的拆迁过程中,已发生多次打人事件。而在一月前,成都附近的温江农村也发生农宅因强行拆迁,深夜被人纵火烧毁的事件。类似的纵火事件,去年也曾在成都市发生。
因拆迁致死人命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听闻,在各地的拆迁过程中,死人的事屡屡发生。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拆迁方似乎普遍陷入疯狂,为了逼走拆迁户,恐吓、殴打、纵火,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上,完全已经是丧心病狂之举。本来,家有家法,国有过法,如果法院判决拆迁户当迁,自应由法院强制执行,为什么我们却在拆迁惨剧中屡屡看到地方黑社会势力的影子?以威胁拆迁户生命安全的方式推行强拆,首先说明拆迁方在法律上的胆怯,他们不敢在法庭上与拆迁户面对面地较量,却总是在黑暗中采用见不得人的伎俩,非法侵害拆迁户利益,试图用违法犯罪的低成本手法谋取暴利。
但更根本的问题是,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犯罪发生时,完全看不到当地政府的存在,而当拆迁引起的恶性事件致死人命后,地方政府却会“及时”冒出来,转而向受害人施压,比如在成都,这次烧死烧伤拆迁户之后,事发次日,死者家属在事发地设置灵堂,却被警方和政府部门阻止,未能举行追悼活动。为防止民众聚集,政府部门还在事发现场外砌了围墙。
别说政府部门公然站在拆迁方一边,就算是消极应对拆迁户的求救,也就完全可以说明问题了。每每在这些恶性拆迁事件中出现所谓“无业人员”的影子,正是地方政府放纵的结果,否则,谁有这么大胆子公然实施抢掠?
对于拆迁过程中的非法现象,中央政府也曾不痛不痒地下发过一些文件,且不说这些文件是否真有诚意,就算是有,又如何能抗衡地方豪强势力的发财欲望!更重要的是,没有公正的司法渠道,没有自由的新闻言论环境,没有游行示威的权利,弱势的民众如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当叶国强纵身一跃跳下金水桥,他不仅未能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拆迁户的权益,反而被判刑两年,那么,这个政权对于拆迁问题的真实态度,也就不言自明了。
当代中国的拆迁运动实际上已经成了一场漠视民众财产权和生命权的大规模人权侵犯,比历史上所谓的“羊吃人”运动残酷百倍。政府、开发商、拆迁方、黑社会多方勾结,盯紧的就是居民世代居住的房产,不以超低价格把居民赶出家园,他们如何能够共同发财,赚个盆满钵满?!
于是,尽管拆迁户伤痛累累,却始终无法有效维护自己权利,这一次,如果没有六四天网义工冲破障碍的揭露,可以肯定地说,王燕夫妇的遭遇又会被掩盖。而拆迁过程中,有多少罪恶已经被成功被掩盖呢?
拆迁本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正常环节,有关各方(无论涉及公权还是私权)应该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由拆迁方给拆迁户予以合理补偿,对有争议问题,最终的裁决机构应该是法院,而不是为所欲为的黑社会分子。可是,在这场有史以来最大的拆迁运动中,法律是缺位的,新闻自由是缺位的,公民权利是缺位的,既然如此,拆迁论为赤裸裸的掠夺,也就不令人感到奇怪了。这样的拆迁,实质上不过是罪恶的一个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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