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听到被“教育学院”录取的消息,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从这个专业“生存”下来。因为我听说“教师培训”在加拿大虽说没有像医生律师那些“职业教育学院” 那么难于高攀,但其学习一样是高强紧密,尤其是在八个月的时间内要成功地通过十四五门课程的学习和四次实习才能毕业的要求,将许多新移民拒之于门外。在两次实习之后,我明白了教育学院里新移民一向凤毛麟角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一个实习,我被分配去了离学校三十分钟车程的“安博”镇的“圣佛兰西丝”学校。按照加拿大的教育体系,“圣佛兰西丝”算是“小学”,从幼稚园起最高到八年级(按照中国的标准,就是初二)。我被分配到艾玛女士的六年级,虽然我的专业是教“科技”,但是实习其间具体教什么,要等爱玛老师的指示。
一踏进六年级的门,我就有点发晕:满墙满屋的“招贴” 大有铺天盖地的气势:标点符号乘法口诀语法规则世界地图加拿大地图……因为是教会学校,《圣经》祷告语句很醒目地贴在正前方,黑板正上方高悬着全班28个学生的名字和生日的卡片。在教室的末端,摆了一张桌子和电脑,加上一件书架兼衣柜的摆设,就是艾玛老师的“办公室”。
原来加拿大的小学老师是没有单独的办公室的,任何教学以外的事,比如打电话取邮件吃午餐偶尔和其他教师联联谊,都是在一个叫做“员工室”(STAFF ROOM)的大房间里进行的,全校的老师共用此房间。后来我发现其实就算是给每位老师一个办公室,也没多大用处,因为老师和学生,几乎是分分秒秒都在一起,就连课间休息、午餐、和放学的接送时间,每个老师都有不同的“看护职责”要做。直到所有的学生都安全地离开了老师的视线,老师一天的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另一个和中国学校显著的不同就是,每个年级几乎就一个老师,除了法语以外,这个相当于中国的“班主任”的“课堂老师” (CLASSROOM TEACHER),要教包括数学英语科学体育艺术宗教社会学和计算机等等几乎所有的课程——难怪我们要在四个月里学习十多门课。也正因为此,每个班就像一个大家庭,“课堂老师”就是这个家庭的家长,她(他)不但要授业解惑,还要懂领导会经营,灵活多样,把全班二十多个学生管理得有条有理。
我的第一个实习为期三个星期,头一个星期“观察”,后两个星期里每周代课量逐级增加。第一个星期,我每天坐在教室后面,听艾玛老师的课。艾玛老师不愧为有十几年教学经验的老师,她一站上讲台,教室里嘤嘤嗡嗡的噪音就会立即有所收敛。当教师的人都知道,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甚至比讲好一堂课还要重要,尤其对我们这些预备出炉的“新手”,能否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是很重要的一个达标指标。
语言课上,艾玛老师讲授的是一本叫做“回归的印第安人”的小说。听学生们流利地回答艾玛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提问,我心里就会不停地敲小鼓:这些东西我可真是不知道,但我也不能说因为我学的是理科所以就不知道吧。好在等我上讲台的时候,那本小说已经讲完了,艾玛老师让我开始讲诗歌。讲诗歌我并不怕,因为我一向好文,我相信文学都是相通的;头痛的是听写,我对自己的英语虽说还算有信心,但若具体到元音辅音长音短音的时候,口齿就没有那么流畅了。我不想误人子弟,就对艾玛老师讲了我的顾虑。艾玛老师先是鼓励我试试,然后说如果实在有困难,听写就由她来。
有了艾玛老师做后盾,我信心倍增,头天晚上将几首诗歌该查的查该读的读、翻来覆去弄得滚瓜烂熟,又加上自己对诗歌的理解,写下了教案。第二天站在讲台上,也许是一个星期以来,已经和大部分学生都混熟了,不怕生了;也许是因为胸中有了点“墨水”,胆子大了;又或者是豁出去了的心理,总之我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冷汗直流。我鼓励学生提问,解答了一些关于生词和用法的问题;没有人提问,我就问他们关于诗的韵律和象征意义等问题。
学生们似乎习惯了“走马观花”的“速成“教学法,我的“刨根问底”的教法让他们忙于应付;又也许是因为我这个校内唯一的“亚洲人”让他们很好奇,一堂课下来,我的课堂纪律意料不到地好。连我自己都觉得要感谢神的照顾。课间休息学生们都出去了,艾玛走过来对我来说:“IT WAS GOOD…LOTS OF INFORMATION (很好,内容充分)”。第一堂课,能得到实习老师的首肯,我感到非常欣慰。
第三个星期,除了语言课,艾玛老师又给我加了数学和科技课。数学和科技,教学内容倒也罢了,难的是语言。我的理科的底子都是在中国打的,那些英文的名词术语就要了我的命,尤其是生物学——连脊椎灵长甲壳软体动物这些基本词都得查。好在我对这种情形已有所预料,此时哭也无益,“兵来将挡”吧。每天晚上查生词练发音,两三门课的教案往往从下午四五点写到晚上十一二点,第二天又得揉着眼睛起大早。但是第二天当我站在讲台上能够侃侃而谈的时候,又觉得这些劳累很值得。
当我的导师来听课的时候,我讲的是一堂八十分钟的数学课。我设计了用游戏、投影仪和课堂练习等不同的方式将长课短化,这样学生们不会因为厌倦而开小差。果然学生们被我的各项活动忙得团团转,顾不上跟我捣乱,课堂纪律也因此顺顺畅畅。我的导师最后虽然指出了一些小缺点,但总体的评语是不错的。艾玛老师也为我高兴。
星期五是我的最后一堂课,艾玛老师暗示我可以“TAKE IT EASY”(放轻松点儿),连教案也可以不用备了。因为我那天的主题是讲“差异”,又因为我知道每个周末的课堂一向是半学半玩,于是我自作主张,带了一些我中国的小收藏,准备来个“中国文化讲座”。因为我注意到这个连黑人学生都寥寥无几的学校,几乎是清一色的白种文化,我不但是这个班也是整个学校里唯一的中国人。在周五的语言课上,我从中西文的不同讲起,然后简单讲授了中西方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不同,展示了我带去的中国钱币剪纸京剧脸谱中国结等等小手工艺品,学生们的反映出乎意料地热烈。就连艾玛老师也抬起头来听我的讲座,并且还不时问我关于中国的问题。三十分钟的课结束了,全班28个学生挤到我面前,手里举着纸和笔,要求我将他们和他们家人的名字译成中文。离开的时候,学生们将一张签满他们名字的卡纸交给我,正中间是他们给我的分数:A+
一个月后,我又回到了 “圣佛兰西丝”学校做我的第二个实习,这次我有了一个搭档简尼,我们一起代八年级的数学、语言和地理。在体育馆和走廊里我经常可以碰到教过的六年级学生,每次他们见到我,都会过来亲热地和我拥抱,让我第一次感到当一名教师的成就感。也正是因为有了那次成功的经验,在教八年纪地理课的时候,我有时也会以教学生们一点中文作“鱼饵”来维持课堂秩序或者“收买人心”。
简尼的课堂纪律总没有我的好,她甚至有些羡慕我的中国文化背景了。“She took such an advantage of her culture… (她充分地利用了她的文化……)”简尼回过头给搭乘同一辆车的辛西亚讲述我们的实习经验,一改往日爱尔兰人的矜持与无动于衷,语气中流露出难得的热情。简尼说的那个“她”就是我。我很骄傲,作为一名后备老师,也作为一名中国人。
第一个实习,我被分配去了离学校三十分钟车程的“安博”镇的“圣佛兰西丝”学校。按照加拿大的教育体系,“圣佛兰西丝”算是“小学”,从幼稚园起最高到八年级(按照中国的标准,就是初二)。我被分配到艾玛女士的六年级,虽然我的专业是教“科技”,但是实习其间具体教什么,要等爱玛老师的指示。
一踏进六年级的门,我就有点发晕:满墙满屋的“招贴” 大有铺天盖地的气势:标点符号乘法口诀语法规则世界地图加拿大地图……因为是教会学校,《圣经》祷告语句很醒目地贴在正前方,黑板正上方高悬着全班28个学生的名字和生日的卡片。在教室的末端,摆了一张桌子和电脑,加上一件书架兼衣柜的摆设,就是艾玛老师的“办公室”。
原来加拿大的小学老师是没有单独的办公室的,任何教学以外的事,比如打电话取邮件吃午餐偶尔和其他教师联联谊,都是在一个叫做“员工室”(STAFF ROOM)的大房间里进行的,全校的老师共用此房间。后来我发现其实就算是给每位老师一个办公室,也没多大用处,因为老师和学生,几乎是分分秒秒都在一起,就连课间休息、午餐、和放学的接送时间,每个老师都有不同的“看护职责”要做。直到所有的学生都安全地离开了老师的视线,老师一天的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另一个和中国学校显著的不同就是,每个年级几乎就一个老师,除了法语以外,这个相当于中国的“班主任”的“课堂老师” (CLASSROOM TEACHER),要教包括数学英语科学体育艺术宗教社会学和计算机等等几乎所有的课程——难怪我们要在四个月里学习十多门课。也正因为此,每个班就像一个大家庭,“课堂老师”就是这个家庭的家长,她(他)不但要授业解惑,还要懂领导会经营,灵活多样,把全班二十多个学生管理得有条有理。
我的第一个实习为期三个星期,头一个星期“观察”,后两个星期里每周代课量逐级增加。第一个星期,我每天坐在教室后面,听艾玛老师的课。艾玛老师不愧为有十几年教学经验的老师,她一站上讲台,教室里嘤嘤嗡嗡的噪音就会立即有所收敛。当教师的人都知道,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甚至比讲好一堂课还要重要,尤其对我们这些预备出炉的“新手”,能否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是很重要的一个达标指标。
语言课上,艾玛老师讲授的是一本叫做“回归的印第安人”的小说。听学生们流利地回答艾玛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提问,我心里就会不停地敲小鼓:这些东西我可真是不知道,但我也不能说因为我学的是理科所以就不知道吧。好在等我上讲台的时候,那本小说已经讲完了,艾玛老师让我开始讲诗歌。讲诗歌我并不怕,因为我一向好文,我相信文学都是相通的;头痛的是听写,我对自己的英语虽说还算有信心,但若具体到元音辅音长音短音的时候,口齿就没有那么流畅了。我不想误人子弟,就对艾玛老师讲了我的顾虑。艾玛老师先是鼓励我试试,然后说如果实在有困难,听写就由她来。
有了艾玛老师做后盾,我信心倍增,头天晚上将几首诗歌该查的查该读的读、翻来覆去弄得滚瓜烂熟,又加上自己对诗歌的理解,写下了教案。第二天站在讲台上,也许是一个星期以来,已经和大部分学生都混熟了,不怕生了;也许是因为胸中有了点“墨水”,胆子大了;又或者是豁出去了的心理,总之我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冷汗直流。我鼓励学生提问,解答了一些关于生词和用法的问题;没有人提问,我就问他们关于诗的韵律和象征意义等问题。
学生们似乎习惯了“走马观花”的“速成“教学法,我的“刨根问底”的教法让他们忙于应付;又也许是因为我这个校内唯一的“亚洲人”让他们很好奇,一堂课下来,我的课堂纪律意料不到地好。连我自己都觉得要感谢神的照顾。课间休息学生们都出去了,艾玛走过来对我来说:“IT WAS GOOD…LOTS OF INFORMATION (很好,内容充分)”。第一堂课,能得到实习老师的首肯,我感到非常欣慰。
第三个星期,除了语言课,艾玛老师又给我加了数学和科技课。数学和科技,教学内容倒也罢了,难的是语言。我的理科的底子都是在中国打的,那些英文的名词术语就要了我的命,尤其是生物学——连脊椎灵长甲壳软体动物这些基本词都得查。好在我对这种情形已有所预料,此时哭也无益,“兵来将挡”吧。每天晚上查生词练发音,两三门课的教案往往从下午四五点写到晚上十一二点,第二天又得揉着眼睛起大早。但是第二天当我站在讲台上能够侃侃而谈的时候,又觉得这些劳累很值得。
当我的导师来听课的时候,我讲的是一堂八十分钟的数学课。我设计了用游戏、投影仪和课堂练习等不同的方式将长课短化,这样学生们不会因为厌倦而开小差。果然学生们被我的各项活动忙得团团转,顾不上跟我捣乱,课堂纪律也因此顺顺畅畅。我的导师最后虽然指出了一些小缺点,但总体的评语是不错的。艾玛老师也为我高兴。
星期五是我的最后一堂课,艾玛老师暗示我可以“TAKE IT EASY”(放轻松点儿),连教案也可以不用备了。因为我那天的主题是讲“差异”,又因为我知道每个周末的课堂一向是半学半玩,于是我自作主张,带了一些我中国的小收藏,准备来个“中国文化讲座”。因为我注意到这个连黑人学生都寥寥无几的学校,几乎是清一色的白种文化,我不但是这个班也是整个学校里唯一的中国人。在周五的语言课上,我从中西文的不同讲起,然后简单讲授了中西方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不同,展示了我带去的中国钱币剪纸京剧脸谱中国结等等小手工艺品,学生们的反映出乎意料地热烈。就连艾玛老师也抬起头来听我的讲座,并且还不时问我关于中国的问题。三十分钟的课结束了,全班28个学生挤到我面前,手里举着纸和笔,要求我将他们和他们家人的名字译成中文。离开的时候,学生们将一张签满他们名字的卡纸交给我,正中间是他们给我的分数:A+
一个月后,我又回到了 “圣佛兰西丝”学校做我的第二个实习,这次我有了一个搭档简尼,我们一起代八年级的数学、语言和地理。在体育馆和走廊里我经常可以碰到教过的六年级学生,每次他们见到我,都会过来亲热地和我拥抱,让我第一次感到当一名教师的成就感。也正是因为有了那次成功的经验,在教八年纪地理课的时候,我有时也会以教学生们一点中文作“鱼饵”来维持课堂秩序或者“收买人心”。
简尼的课堂纪律总没有我的好,她甚至有些羡慕我的中国文化背景了。“She took such an advantage of her culture… (她充分地利用了她的文化……)”简尼回过头给搭乘同一辆车的辛西亚讲述我们的实习经验,一改往日爱尔兰人的矜持与无动于衷,语气中流露出难得的热情。简尼说的那个“她”就是我。我很骄傲,作为一名后备老师,也作为一名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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