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纽省高院就华裔女画家章翠英起诉中共头目江泽民一案要求延长传票送达期限进行听讼,法庭要求受害人补充材料说明遭受酷刑折磨三年后才提出控诉,并定于3月5日再次开庭。
章翠英对此表示了回应。她说,这个案子不是一般的案子,在澳大利亚从来没有起诉过国家领导人,在澳大利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今天我们在纽省高院起诉江泽民,法官看了此案很同情我所遭受的迫害,要求我们补充材料。
对为何在遭受中共迫害三年后才提出控诉,章翠英表示她所遭受的肉体和精神的伤害难以启齿,但为了中国那些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她站了出来。
诉江案代理律师斯莱特瑞表示,此案的意义在于澳洲公民状告国家元首没有先例,它体现了澳洲公民的权益和国家元首豁免权之间的一种抗衡。他说,纽省法律有这个能力对澳洲公民遭受的伤害提供补偿的办法。像这样类似的案件在其他国家虽然有先例,但在澳洲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从另一个层面来讲,由于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章翠英被关押8个月并遭受严重酷刑,她所受到的伤害,在澳洲就算是一个杀人犯和抢劫犯都不可能受到的伤害,何况是一个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按照英国的法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国家元首都应该遵从法律。
原告章翠英于2004年9月15日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江泽民和610办公室,之后中共通过外交等途径对此案进行阻挠,使得传票不能如其送达被告,以致该案在沉睡一年之后再次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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