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26日消息称,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的督办函是针对罗湖区一宗土地开发案发出的。深圳市政府 为解决罗湖红岭工业区的旧城改造及工业区内6间国有企业的员工安置,于1997年批准了对该区开发利用的特别专案,2001年正式立项。这是深圳近年最大 宗旧城改造项目之一,估计基础地价近7亿元,项目收益近20亿元(含拆迁补偿费等),是深圳国有资产的一部分。
官员勾结发展商
不 过,在该项目按计划开发过程中,罗湖区官方机构勾结发展商,未经合法手续和国资部门批准,通过私自转让股权和变更工商登记等办法,将整个项目变成某私人公 司的囊中物,导致逾10亿国有资产流失。而某些利益部门官员和发展商在其间大肆侵吞和瓜分国有资产,其中包括去年9月被中央工作组“双规”(在规定时间和 地点交代问题)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等人。
另一发展商举报
据透露,利益部门一些人和发展商为掩人耳目,两度对原发展商茂名乙烯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黄志罗织罪名,令他入狱,又买凶杀害其岳父(广西地方人大代表),而黄志出狱后到北京申诉举报。
本案经《人民日报》以“国有资产被鲸吞,人大代表遭残杀,财产被非法强占,遭迫害两次入狱——当地一些官员受贿渎职,参与制造冤假错案”为题的“内部参考”文件上报后,引起中南海领导关注及批示。
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致函广东省人大(文件号码:2006/0304号)、广西人大常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督办文件;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再向广东人大发出2006/0487号督办函,并于上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督办函。
督办函明确表示,要对有关人员与此相关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立刻采取法律措施确保国有资产(含税收)不进一步流失,追回被侵占的公私资产。
款待官员游台湾
据 了解,督办函还直接点出多名涉案官员名字,包括已被双规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指这些官员违反规定,接受发展商邀请经第三地到台湾旅游、接受巨额贿赂 等。督办函指出:“这些问题及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的问题,要按规定与裴洪泉受贿案并案查处,并把结果上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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