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大经济犯罪案 王又曾海外洗钱600亿
喧腾一时的台湾力霸集团弊案,台北地检署8日侦结,检方认为,力霸集团利用68家虚设人头公司,自1998年至去年底,共计掏空731亿元,非法洗钱到中国大陆、美国等海外金额约六百亿(新台币,下台),力霸弊案堪称是“史上最大经济犯罪弊案”。整个案子共起诉107人,其中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遭求刑30年。《中国时报》报道,王又曾在去年12月29日搭机离境、与立法院长王金平会面之前,还紧急指示账房拿走力霸公司现款一千余万元,作为逃亡费用。
检调怀疑,王又曾及王金世英在中国大陆、美国的产业、豪宅,包括王金世英在美国投资的安利银行都可能与这些非法洗钱资金有关联,怀疑王又曾涉及境外洗钱,是重大的国际洗钱犯罪罪犯。
因此,检调已汇整王又曾非法洗钱六百亿元的证据、力霸弊案起诉书将尽速翻译成英文简要版,透过法务部及驻美外交人员,提供美方作为遣返王又曾回台调查的参考。
检调查出,王又曾利用他担任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及名誉理事长等重要职务,以其丰沛之政商人脉,除对政府机关要求项目纾困、与债权银行协商展延贷款期限及降低贷款利率,但他却反而利用这些机会,进行企业舞弊。
王又曾除涉及掏空力霸731亿元外,还与妻子王金世英利用友联产险实施库藏股时,从事内线交易获利923.876万元;在去年9月间,又以王又曾基金会资金8500万购买力霸私募公司债,供自己家族使用。
另外,台北地检署侦办力霸弊案,经二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厘清五大犯罪区块,清查出力霸集团利用虚设行号授信、票贴、贷款、投资等犯罪手法,掏空力霸集团六百亿元,并向其它金融机构诈贷131亿元,起诉这件司法史上经济犯罪金额最高的掏空案。
检方认定力霸、嘉食化部分的犯罪事实,力霸公司以投资为名,将款项拨付到其设立的人头小公司,掏空资产达42.3亿元;同时购买这些小公司的股票,虚列为力霸公司的长期投资,藉以美化财报并掏空公司2.6亿元。
力霸集团处分嘉食化对小公司的长期投资时,对16.8亿元的应收帐款没有收回。此外,以嘉食化为首,替关系企业授信案背书保证,金额达20.8亿元。力霸集团以数倍高价购买旗下小公司持有的亚太固网股票掏空公司。
王又曾又以仁湖等子公司,向其它金融机构诈贷131亿元。友联产险的部分,王又曾掏空及非法贷放的金额高达47.5亿元,涉案被起诉的除王又曾外,还有他的两任妻子陈佩芳、王金世英、岳父、弟弟、两个儿子、媳妇、亲信家臣及员工共十四人。
力华票券的部分,力霸旗下无实际营业的小公司,向力华票券取得授信贷款或保证商业本票,违法将资金掏出25.1亿元。利用宏中兴业等26家公司资金困窘,以无担保发行商业本票,搭配购买力霸及嘉食化公司债约6亿元,总计犯罪总金额达31.1亿元。
附:王又曾家族人员被起诉名单
王又曾 有期徒刑30年,罚款17.1亿元
四房妻子王金世英 有期徒刑28年,罚款7.1亿元
胞弟王事展 有期徒刑15年,罚款5亿元
大房儿子王令台 有期徒刑28年,罚款5亿元
二房儿子王令一 有期徒刑28年
三房女儿王令楣 有期徒刑13年,罚款5亿元
三房女儿王令可 有期徒刑8年,罚款5亿元
四房儿子王令侨 有期徒刑16年,罚款5亿元
四房儿子王令兴 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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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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