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片《卧虎藏龙》为李安导演赢得了四个奥斯卡电影奖项,单是美国票房便有1.3亿多美元的进帐。
不过,《卧虎藏龙》的原著作者却没有因此富起来。
《卧虎藏龙》的作者王度庐已经过世,他儿子王宏正在加拿大法庭与好莱坞电影公司为了父亲著作版权而打官司。
王宏曾说,王家在1997年只收到3万美元的改编权费,“因为那时我们根本不知道动作片行业,结果我们把自己放到了不受保护的位置。” 他说,觉得没有获得适当法律咨询的机会。 不过,王宏并没有指责这部电影的导演李安或制作人欺骗他们。
现在王宏更警觉要保护它父亲著作的法律权利,包括他父亲其他著作的电影拍摄权。特别是有消息说好莱坞想拍摄《卧虎藏龙》前传。
版权争议
拍摄《卧虎藏龙》的哥伦比亚公司声称拥有王度庐其他作品的改编权。
不过,韦恩斯坦公司称在2005年12月曾与王宏签署购买《鹤铁五部曲》另外四部小说版权的合约。
在2006年4月,哥伦比亚公司状告王宏与韦恩斯坦公司,称他们的合约无效,并要求赔偿2亿美元。
不过,王宏说,与哥伦比亚公司从没有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而他确与韦恩斯坦公司签了合约。
王宏与韦恩斯坦公司试图终止诉讼,或把案件转到美国加州审理,但却被加拿大里贾纳法院否决他们的要求。
今年1月,里贾纳上诉法院维持原判,王宏与韦恩斯坦公司现在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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