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交保案,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撤销原裁定,王令麟17日下午约4时出现在台北地方法院羁押庭。(中央社)
东森集团案,检方不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王令麟、童家庆交保,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7日)下午四时重开羁押庭,王令麟及童家庆两人均到庭应讯,经近6个小时庭讯后,法院根据检方提出一封简讯当作新事证,晚间9点45分,裁定王令麟收押禁见;随后王令麟立刻被送往台北看守所羁押。
检调认为,王令麟与都会娱乐前负责人谢寅龙涉嫌围标台北小巨蛋体育馆工程,并在东森巨蛋得标后给予谢寅龙一定对价,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原裁定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新台币一亿元交保,经检方抗告,被告仍有串证湮灭证据之虞,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发回更裁。不到24小时王令麟又回到法院,检辩双方在庭上激烈攻防历经6小时,最后合议庭根据检方提出的新事证,因此,裁定王令麟收押禁见。
检调:王令麟涉台北小巨蛋案明确
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市政府投入47亿元采OT方式兴建台北小巨蛋体育馆,2005年3月24日公告上网,正式发包“台北市1万5千席多功能体育馆委托经营管理案”。
检调发现,王令麟当时担任东森休闲育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标得小巨蛋案,他在同年4月12日成立东森巨蛋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鼎益鑫科技公司及娱乐国际公司负责人谢寅龙也在同年4月13日成立都会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政府体育处在5月10日对小巨蛋案开标,由东森巨蛋及都会娱乐两家公司参与投标,由于只有两家厂商投标,未满三家,北市府依法流标。
北市府在5月25日办理第二次招标,东森巨蛋与都会娱乐分别以15亿8千万元及15亿6千万元投标,由标价高于底价最高标的东森巨蛋得标,获得9年经营权。两家公司标价与底标15亿4千万元很接近。
检调查出,东森巨蛋得标后,随即以6千万元向谢寅龙所属娱乐国际购买机器设备,将南港101摄影棚的使用权以两千万元受让给娱乐国际,并由东森休闲公司付予2千5百万元的顾问费给谢寅龙。
谢寅龙除了是鼎益鑫与娱乐国际两家公司负责人外,检调也发现,他还担任东森巨蛋执行董事,并为东森巨蛋转投资艺馥国际公司监察人,与王令麟关系密切。
除此之外,2006年12月底,王令麟自东森购物百货公司拨付3亿元款项投资谢寅龙的鼎益鑫公司,随后在没有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情况下,擅自在今年1月初自鼎益鑫取回1亿5千万元。
检调经长达6个月调查、监控,对案情已掌握成熟,并发现谢寅龙有逃亡意图,且将小巨蛋案的重要文件交给好友收藏,检调14日展开大规模搜索、约谈行动,将谢寅龙声押禁见获准,并在15日傍晚搜索年代电视台。
目前依院方处理程序,王令麟将面临遭羁押,或进一步追加天价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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