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2.5万名受刑人得以减刑,对台湾社会造成一定冲击。(图片来源:东森新闻网)
因应罪犯减刑条例,台湾各地监狱开始释放符合减刑资格的囚犯,近1.1万名囚犯在星期一(7月16日)出狱。
根据台湾法务部的统计,台湾全境将有2.5万多名囚犯可得到减刑,而约10943名囚犯将于减刑条例施行首日的7月16日即可释放出监。
这是台湾16年以来首次进行减刑。大部份被释放的受刑人都和毒品或偷窃案件有关。
台湾法务部表示,政府为纪念解除戒严20周年,彰显尊重人权,促进社会和谐之旨,特别制定"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给予受刑人悔改向上之机会,鼓励罪犯自新,以示国家慎刑恤狱之意。
有关条例在2007年6月15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并在7月4日由总统陈水扁公布。
减刑条例7月16日开始施行,各地监狱上午9时起开始释放人犯,其中包括爱滋人犯644人。
依法务部规划,台北监狱将释放450人,每20人一批,每隔20分钟,总计分23梯次释放,预计下午5时释放完毕。
一名在台中监狱已服刑5年多的46岁囚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面对即将出狱心情复杂,一方面感到惊喜,但面对新生活难免会感到恐慌,担心社会不接受自己,也担心出狱后找不到工作。
桃园监狱副典狱长李荣江说,全国性的减刑条例除了给轻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令长期超员的桃园监狱等喘了口气。
另一方面,台中市长胡志强则担心大赦会冲击当地治安,并提出不应为了政治目的或监狱超额而进行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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