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你若“不仇官”我怎么知道你的?
驳张耀杰--中国人为什么只敢仇富不敢仇官?一、事实上就没有“仇富”这回事,却“很敢仇官”!
我这个立论并不怎么需要辩驳,耀杰先生就在批判贪官,在谴责贪官污吏,而他就是中国人,所以他自己的行、自己的言,就已使他的立论不复存在。兄弟,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要借这个题目来阐明“仇富”或“仇恨富人”的这个“仇”字究竟是什么,要不就永远辩不清,咱说的话又不能因你错说而自觉抵制,它是任着人去说,那是永远碰不上阻碍的。问题是自己心内就没立标准,到哪去感受困境。咱们是因学问而辩论的,为学而辩是出于求道理上的真假,但一经进入辩论,就忘了,就不是为学而是不自觉地移转到求胜上去了,从求胜出发永远没有结果,永远能找到理由。只有先在自己意识内完成何为这个问题的真理,并自觉以之为标准,在可证明性原则下只认那样的话与标准相符,不问话出于你还是我。
说话、反驳,都得让人家感到你的话是在做证明,得自觉地牢牢地把握我就是在做证明。现在,咱们来研究什么是“仇”或“仇恨”--
仇恨是明确的、可知晓的,可以通过培育、鼓动来建立。又是以“报”为支点的--报仇。所以“仇”是由具体的前因所引发的极度的怨恨,仇虽含有情绪成分,但并不完全是情绪,有时它仅是对一种纯粹关系的描述--如:“杀×(父、妻、夫、子、身……)之仇、前仇、旧仇,报仇,仇人……在某类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非有情绪上的怨恨,有的仇当事人就不知道或在相当时间里不知道,你能说这不是仇吗?前王光美老人请毛家后人吃饭,有评论说她有气度,仇宜解不宜结,这种评论就隐含着毛老人对她家有杀君杀父之仇。刘志丹不明不白地死了,他的后人可能永远弄不清真正的仇人,这不能否定有过杀他们父亲的仇人。岳飞的后人没对仇人燃起恨的感情,试问没燃起仇恨情感就不存在“仇人”吗?
可见:“仇”是个关系概念,它描述出一种人际关系的质量。无论你知不知,心里有没有,仇恨情绪烈不烈,都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而穷与富是就财产对比较的评价,只有从对个体的考察才能揭示所以穷所以富的具体原因,所以任何穷人都无法形成一种对所有富者的仇恨。最能否定“仇恨富人” 做为中国人观念存在的证据就是“阶级”说,因为仇恨只能是具体的,必须有成因的,没有原因绝燃不起仇恨。48、49年,我有亲经:有一晚,村干部到我家告我爷爷(我爷爷可不是干部,是有威望的百姓)叫他偷偷地去告诉什么人,叫那人多穿件棉袄,明天开斗地主大会,民兵不打不行。第二天斗争大会就打了他,可是县里马上又开会说本乡本村的打不下去,斗争不见红,心太软,就把干部和民兵远距离对调重新斗争,那可惨啦!“阶级”一词被用到共产主义里,不就起到模糊视野,给无仇无恨的人情加上仇恨的必须性吗?到夏天那个人还没死,我见他家人用木板把他抬到街上让他晒太阳,抹药,骨断皮肉烂,都生了蛆,什么时死的我小记不住。
举此例在于说明:仇不是无缘无故能建立的;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本村的人就不仇他嘛。
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辩方守方都得诚心思考对方所言,得去理解人家说了什么,有些朋友甚至不屑于阅读对方,一看应答就辩非所诘,其所辩只满足于制胜的情绪--我非要捍卫这一立场,看不到证明认识的自觉。有时用以辩论的话恰恰就是他的真表现和真立场,恰恰陷他自己于不能拔。我们得知道:后共产时期就是--敞开的批判精神的社会,清议、论辩成为社会秩序环境的正常生活,我们就得有一种持平的心态,以明理为目标。将来会出现如宋明理学那样的以清议、辩论为职志的阶层,成为社会敞症的校正器,并为社会意识提供源源活水。所以应抱严肃又真诚的态度参入讨论。
这有什么好委屈的?如果能用认识的立场来思考,其实并不难达共识,关键在于正确地定义什么是--“仇”?现在来研究对“仇”的定义--
像那临刑前大骂刘备大耳贼的吕帅哥,那见了高衙内两眼冒火的豹子头,还有江泽民之对胡温……还有我们民运、维权、上访人士以及被征地强迁沦落街头的同胞之对那些贪官,法轮功人士之对江泽民、罗干等……这些确实是仇。
难道我们不能对上述仇恨的不同案例做出一个同一的抽象吗?若能,它就是对仇恨的定义--从对一切仇恨事例的抽象得出--
“仇”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质量,就如同友好,只是品质相反--有中苏友好,又有中苏恶交后的仇视,这都是关系。仇恨还是友好是关系的不同质量。所以--“仇”是个关系概念。而我们茅老及耀杰君把它当情绪对待了。
嫉妒却不是关系,而是心理情绪的一定质量。是心理学的研究课题。
有钱的人过的潇洒又快活,那些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人心理上就难以平衡:人人都是爷干的娘生的,凭什么你吃香喝辣乘飞机游列国,而我就得从早干到晚,出牛力流恶汗还不得福享?心是酸酸的,眼是红红的。这种人至多能在心里咒上一句:“ 呸!明天叫你撞上车不得好死!我再让你神气!” 不能算阿Q也算阿K,这就是茅老和耀杰说的“仇恨富人”。我怎么读那些反驳,也感觉不到仇恨的气味。他们的所谓 “仇恨富人”说来说去就是个“看着人家有钱享福心里发痒长气”。这哪是什么仇恨?
我请茅老人、耀杰用持平的心去想想:在你们说的这种“仇富”,哪含一点点“关系性”?必须得清楚--“仇”是关系不是情绪!仇可以被煽动、培养,也是可以被弱化、化解的--是理智所可以调剂的。你们说的“仇富”能调剂吗?不能!
如果有足够的前因事件,无论实际上有无仇视情绪,知不知与什么人有仇,仇都是真的,都在那里,仇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不会因你不承认它就不是。
茅老说的“仇恨富人”实际上说的是本能、欲望的一种表现,它也是种质量,但与关系无关,只属于意识,叫嫉妒。嫉妒是天然的,不能避免的。但因人的阅历、学养不同,在不同的人身上嫉妒的表现就有了明显的差异:像宋江一类人一般不会为金钱所动,他须以德服人,嫉妒心表现在影响力上。而江泽民这种人几乎事事都求表现,因而嫉妒心就特别强烈,事无钜细都有表现。
让我们把这个问题了结:
“仇”是关系,任何穷人都无法无缘无故地与做为阶层的富人建立起仇恨关系,但却可以生出嫉妒心。去“仇”富是不可能的,不经实际变故的刺激就根本就培养不起去“仇”别人的这种关系来。
仇恨是人际联系的一定质量,而关系的建立必须有具体因,所以仇恨不可能是朦胧的和抽象的。但嫉妒却可以是朦胧的和抽象的。
仇恨不是天然,而是后天里因事而形成;所以既可培育也可减弱,是既可避免又可调剂的,仇恨没有境界性。不记仇是种境界,但不是把仇区分出各种境界;
嫉妒是天然的,与生俱来的。它是本能的一种表现,不可避免又无从抗拒,因人的精神有境界,所以在嫉妒上也表现出明显的境界性。
守方(无论是谁)只有把我提出的如下定性,一一加以证明性的摧毁,而不是在那里抱屈,那才叫理性的批判,那才有意义。
1“仇恨是人际关系的一种质量”,是具体而不是抽象;
2仇是可避免,可调剂的;
3仇恨没有境界性;和
4嫉妒是本能、欲望的一种表现质量,是天生的,不可避免;
5嫉妒有境界性。
着文者得自恃:你是在做学问,是你的学问而不是你干的事引起了争论,你别拿干了多少扶穷的事往学问里搅。我读了茅老先生文章,真诚的感觉是:他可能是位心底正直又善良的老人,我由衷地尊重。但他的学问不严谨,他甚至闹不清辩论仅只是在他所治之学以内引发的,他又写了一篇《你怎么逗我也笑不起来》,全是情绪发泄,而耀杰君也只站在维护先生的单一立场上,就不能看看亚里土多德,难道他不尊师吗?不!在理面前,真永远处在最前列,他说尊师最重要的就是求真理。
我还没完,非把这个理说透不可。引起争论应快活才是。(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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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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