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家药监局腐败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原处长卢爱英因法院认定受贿3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导,46岁的卢爱英,1996年2月被任命为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处副处长。这个位置,关联着许多单位的生存问题: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如果想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立项,必须经过卢爱英的审批。
逢年过节时下属官员向上级官员"供奉"的礼金,1996 年春节后,刚上任的卢爱英收到了下属单位的第一份"岁敬"。当时,卢爱英以为是什么材料,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2000元现金。卢爱英开始不敢收,直到听说机关里人人都有份儿,才放心。从1996年到2002年,行贿者张某每逢春节前后都会给卢爱英呈上"岁敬"2000元;从2003年到2005年春节,"岁敬"增加到3000元。
据称,卢爱英给自己定了一个受贿底线,每笔最多只收5000元,很少"破例"。
2004年春节之后,某公司老总送给卢爱英1万元,她没有拒绝。此人3年共送给卢爱英两万元,获得了若干个批号。
中国药学会谘询部主任刘玉辉为了白云山制药厂的利益找卢爱英帮忙,2005 年春节前后,为了感谢卢爱英在深圳某药业公司办理多种药品上的帮助,刘玉辉送给卢爱英一个水果篮,果篮内放了5万元。第一次收到这么大数额的"岁敬",此后,每次办事或者不办事的时候,只要刘玉辉到卢爱英的办公室或者家里,都甩下5000元"茶钱"。
今年7月5日,法院认定她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北京市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一审判决后,卢爱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北京高院正在二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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