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直至本月20日审理完毕,正式宣判。据《财经》记者了解,由于二审并未开庭审理,吉林省高院作出宣判的地点仍是长春市中院原一审开庭的法庭。当日,秦裕的代理律师及家属都旁听了法庭宣判;但吴明烈的律师与家属均未出席旁听法庭宣判,吉林省高院将以邮递方式将判决书送达吴明烈家。
秦裕、吴明烈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两人的上诉理由,均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过重。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秦裕现年43岁,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1988年获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在2006年夏"上海社保案"爆发之初,秦裕被火线调任宝山区区长。但不到一个月后,新华社就播发了秦裕"接受调查"的消息。
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受贿案,是"上海社保案"的重要关联案件之一,主要牵涉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一事。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案一审开庭,吴被控收受华闻控股单位行贿总计1000万元。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判决后,吴明烈家属认为吴明烈行为当属主动交待,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很多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线索,一审判决过重,随即向吉林省高院提起上诉,但吉林省高院并未接受其上诉理由。
秦裕、吴明烈案终审判决当天,长春中院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其共同贪污罪的同案犯,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严金宝和陆天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欲上诉,王成明并未当庭表示上诉。知情者称,王仍有上诉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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